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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師甄選. 首頁. 科室業務. 國小教育科. 教師甄選. 列印內容 [另開新視窗] ::: 滿意度調查 此頁資訊有幫助嗎? 1顆星 2顆星 3顆星 4顆星 5顆星. 回上一頁. 關閉. :::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公文公告. 新聞稿. 相關報告. 機關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首長介紹. 大事紀. 聯絡資訊. 臺北市教育簡介. 臺北市教育政策白皮書. 所屬學校. 科室業務. 綜合企劃科. 中等教育科. 學務校安室. 國小教育科. 學前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工程及財產科. 資訊教育科. 更多... 臺北市特殊教育諮詢會.

  2. 最新消息. 05-17. 【公告】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報名人數及各類科試場.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報名人數及各類科試場公告.pdf. 05-01.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類科及錄取名額. 【公告】臺北市113 ...

  3. 教師. 教保員. 05-22. 【公告】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暨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之初試試題及答案釋疑結果、初試錄取名單及複試相關事項、複試試場規則. 公告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暨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初試試題及答案釋疑結果.pdf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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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所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貳、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需在台灣地區設籍至複試資格審查前1 日已滿10 年),未達「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之屆齡退休條件,無教師法第19 條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始得報考。 二、甄選教師,應持有報考甄選類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 三、報考專業科目教師應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一)104 年1 月14日施行前已在職之現職公、私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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