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列印內容. 低收入戶資格認定. 一、承辦人員:韓先生 (永華市政中心) 二、聯絡電話:06-2991111#1143 (永華市政中心) 三、傳真電話:06-2995759 (永華市政中心) 四、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永華市政中心) 五、受理申請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 ...

  2. 長照需要者使用各類服務,應依照身分別自行負擔長照服務費,身分別區分如下: 長照低收入戶: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者。 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 長照一般戶:前兩者以外者。 長照服務非現金補助,以中央所定各項服務價格,計算使用服務之總金額,逕行撥付服務單位,各項服務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率如下: 照顧服務及專業服務:分第2 級至第8級失能等級,區分給付額度為10,020-36,180元不等,部分負擔比率為: (一)長照低收入戶:0% (二)長照中低收入戶:5% (三)長照一般戶:16% 月給付額度2,400元,部分負擔比率為: (一)長照低收入戶:0% (二)長照中低收入戶:7% (三) .

  3. 一、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低收入戶生活扶助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調查及審核業務,特訂定本要點。二、本市低收入戶生活扶助與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審核作業分工如下:

  4. 設籍本市且實際居住本市符合以下條件者: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06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 萬1,448元、107 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 萬2,388元) 動產:每人不超過新臺幣7 萬5千元(包括存款本金、投資、汽車與有價證券等) 不動產:每戶不超過350 萬元( 包含房屋及土地) 備註: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八、應備文件: 臺南市低收入戶及生活扶助調查表1份。 家庭應計算人口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需為含詳細記事之最新資料)(※申請時.

  5. 中低收入戶需經本市各區公所審核認定,提供中低收入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之保險費, 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二分之一、18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部份減免。

  6. 低收入戶需經本市各區公所審核認定,提供中低收入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之保險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二分之一、減免百分之六十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

  7. 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及申請需帶文件. 設籍本市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以下(本市103年度為1萬6,304元)。 動產:當年度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1萬2,500元(包括存款本金、投資、汽車與有價證券等)。 不動產:當年度每戶不超過新臺幣480萬元(包括房屋及土地). 應攜帶文件: 臺南市低收入戶及生活扶助調查表1份。 全戶戶籍謄本1份(必要時提供除戶證明) (※申請時請告知戶政單位戶籍謄本記事欄位不省略;應計算人口範圍之人員如無法親自申請,委託他人辦理時須檢附委託書、身分證正本及私章)。 全戶之財產稅賦證明及最近一年之薪資證明(必要時提供勞、公、農、漁保等投保薪資證明)1份。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