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生產婦女/本市新生兒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其父或母一方得申請生育獎勵金: 新生兒需於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 新生兒之父或母一方需設籍本市連續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後180日內,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向申辦新生兒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戶政所提出生育獎勵金之申請。 服務內容/補助金額. 依產婦生產之新生兒個次發放生育獎勵金金額如下: 第1名及第2名新生兒:新臺幣2萬元。 第3名及第4名新生兒:新臺幣3萬元。 第5名以後新生兒:每名新臺幣5萬元。 服務時間/申請期間. 各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新生兒出生後180日內. 申請方式. 向申辦新生兒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2. 2024年7月3日 · 我是台南市民,我家有0-6歲小孩,可以領哪些育兒津貼?. 孩子從一出生開始,累計花費不少,中央與地方政府推出一系列「育兒津貼」,盼能減緩 ...

  3. 本市新生兒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其父或母一方得申請生育獎勵金: (一)新生兒需於本市戶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戶政所)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 (二)新生兒之父或母一方需設籍本市連續六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前項第二款設籍期間之計算,以父或母戶籍最後遷入本市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新生兒之父母均死亡、行蹤不明或受監護宣告時,得由新生兒之實際扶養人提出申請,不受第一項第二款「申請時仍設籍本市」之限制。 生育獎勵金發給額度. 符合申請規定者,產婦生產之第一名及第二名新生兒發給新臺幣二萬元;第三名及第四名新生兒發給新臺幣三萬元,第五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新臺幣五萬元。 新生兒個數計算標準. 新生兒個數之計算,以在國內完成出生設籍登記為準。 申請期限.

  4. 2024年2月29日 · 今年南台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最新的育兒福利,包含各縣市政府生育津貼、生育獎勵金、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媽咪愛通通整理好囉~...

  5. 本市新生兒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其父或母一方得申請生育獎勵金:. (一)新生兒需於本市戶政事務所 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 。. (二)新生兒之 父或母一方需設籍本市連續6個月以上 ,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前項第二款設籍 ...

  6. 一、為獎勵本市市民生育,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本府民政局。 三、本市新生兒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其父或母一方得申請生育獎勵金:

  7. 111年8月起育兒津貼再次提高發放金額,擴大補助對象。 政策成果 臺南市自112年1月至113年6月(113年7月底撥付),已補助經費共20億5,932萬6,000元。 服務對象/申請資格

  8. Q1:請領生育獎勵金的資格條件?. A1:新生兒需於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新生兒之父或母需設籍本市連續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設籍期間之計算,以父或母戶籍最後遷入本市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Q2:生育獎勵金領取期限 ...

  9.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自111年1月1日起將產婦生產第1名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新臺幣6,000元再提高到1萬。 這是市府繼108年提高產婦生產之第3名、第4名新生兒為3萬元及109年提高第5名以後之新生兒為5萬元生育獎勵金金額後,再度釋出提高福利之政策。

  10. 生育獎勵金專區. 新生兒設籍臺南市者,即日起開放臺南市任一戶所皆可辦理出生登記,並同步申領生育獎勵金. 臺南市政府為獎勵本市市民生育,設籍臺南市新生兒符合申領生育獎勵金資格條件者,於辦理出生登記時得一併向受理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領臺南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