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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國立臺灣大學轉系、輔系、雙主修專區. 113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申請時間為:113年6月3日9:00至6月18日24:00, 但各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依轉系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回原系級肄業,應於核准轉入之學系修讀一學年後,於規定時間向 ...

  3. 學士班 學生申請轉系相關作業. 一、相關法規: 國立臺灣大學學士班學生轉系辦法. 二、承辦單位:註冊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三、承辦人員:各櫃台人員. 四、聯絡電話:註冊組:33662388轉203、211~222、224、225 醫學院教務分處:23123456轉288024、288025、288027. 五 ...

  4. 國立臺灣大學轉系、輔系及雙主修相關規定查詢網頁. 各學系辦理轉系、輔系、雙主修,得不足額錄取。. ★ 轉系生之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請依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 3 條規定。. ★ 雙主修、輔系之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依經核准申請之學年度規定修讀 ...

  5. 國立臺灣大學轉系、輔系(含跨校)及雙主修(含跨校) 轉出申請相關規定查詢 請選擇任一個你想查詢的資訊

  6. 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二年級肄業;於第三學年開始前, 得申請轉入加修學系、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二年級肄業; 其因特殊原因, 於第四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入加修學系、 性質相近學系四年級或原已核准之輔系三年級肄業;其於更高年級申請者, 依其已修科目與學分,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或原已核准之輔系適當年級肄業。 轉系以一次為限,並 須完成轉入學系所規定之畢業條件,方 可畢業。降級轉系者, 其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應依轉入年級學生入學學年度必修科目表之規定; 其在二系重複修習之年限,不列入轉入學系之最高修業年限併計。 第四條學生申請轉系, 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內,依公告方式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7. 考生符合「國立臺灣大學 113 年度弱勢學生入學考試補助計畫」補助對象者,若申請報名費、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請參閱以下網址並依規定辦理申請。. 國立臺灣大學 113 年度弱勢學生入學考試補助計畫. 報名費繳交期間: (繳費方式請參考簡章) 113 年 5 月 7 日 ...

  8. 1.本校學生 僅能具有1種修習資格,如原已有其他雙主修、輔或預修生資格,錄取跨校雙主修或輔 即喪失原有資格。 2.申請學生 須符合雙方學校雙主修、輔辦法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