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地址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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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東院區 電話:02-28312321 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內湖院區 電話:02-27911521 地址: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士林簡易庭院區 電話:02-28131289 地址:111062臺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4段2號
1. ::: 如何聯絡 / 到達本院. 士東院區. 電話:02-28312321. 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內湖院區. 電話:02-27911521. 地址: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 ▍壹、民事執行重要法令
- ▍參、不動產執行流程圖
- ▍肆、薪資執行流程圖
- ▍伍、107年後重大變革
債權人聲請就債務人之不動產為強制執行,法院於收受債權人之聲請狀後進行分案,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定期至現場實施查封、勘驗,已登記之不動產,並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前經假扣押查封之不動產,法院調假扣押卷執行。法院查封後,以拍賣或強制管理之方法執行。拍賣之不動產進行鑑價,其拍賣最低價額不足清償優先債權及強制執行之費用者,法院通知拍賣無實益;有實益者,法院進行詢價、核定底價、第一次拍賣、第一次減價拍賣、第二次減價拍賣,特別變賣(公告三個月應買)、特別變賣後之減價拍賣等程序。債權人聲請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薪資債權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核發扣薪命令。薪資扣押金額原則不得逾各期債權全額之三分之一,例外有失公平情形,不受扣押比例之限制,例如扶養費請求。薪資扣押餘額,不得低於債務人生活中心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的1.2倍,並應保障債務人對此最低額具有用於維持基本生活之自由處分權限。債務人或債權人對薪資扣押金額聲明異議,法院認異議有理由,應變更薪資扣押金額或撤銷原扣薪命令;認異議無理由,即裁定駁回異議,且異議不停止執行。107年8月9日「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實務運作-法院如何決定扣薪金額座談會」講座PPT(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 台北市 士林區,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士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士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臺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 台北市 士林區,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士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士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臺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台北市士林區,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士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士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臺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