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依照現行《行政院組織法》第三、第四、第五條的規定,行政院設有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文化部及數位發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2. 配合組織改造法案立法進度,並兼顧法制完備性、施政穩健度及堅實組改配套作業等因素,各新機關啟動時程如下:. 行政院院本部及法務部、客家委員會、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選舉委員會等5機關於101年1月1日施行。.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 ...

  3. 行政院設下列各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

  4. 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各新機關按組織法案立法進程自101年起陸續施行;行政院組織法最近一次於112年4月26日修正公布,下設14部、9會、3獨立機關、1行、1院及2總處,共30個機關。

  5. 中華民國政府為半總統制,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等同總理),再由行政院院長來組織內閣(行政院)及政府(中央部會)。總統擁有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權力,細節則交給行政院院長負責執行;立法院承擔國會職能,行政院對立法院負有政治責任。

  6. 依照現行《行政院組織法》第三、第四、第五條的規定,行政院設有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文化部及數位發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7. 行政院院本部. 置院長、副院長各1人,院長綜理院務,並監督所屬機關,院長因事故不能視事時,由副院長代理其職務。. 置政務委員7至9人,為行政院會議成員,並負責政策及法案之審查、主持專案工作、聯繫協調並統合各部會意見及辦理院長交辦事項。. 置秘 ...

  8. 行政院組織架構區塊業務一覽表 (依新機關組織調整規劃報告審定結果列表) 分享. 項次. 新機關名稱. 區塊業務內容. 原機關. 1. 內政部. 民政、地政、戶政、役政、警政、入出國及移民、消防及空中勤務等。.

  9. Chinese language 中文 以Microsoft WORD (.doc 格式) 下載 台灣政府組織圖 English language only version of this webpage English language Download this file in Microsoft WORD (.doc) format. Taiwa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Chart

  10. 首頁/資料集/行政院各部會組織架構圖/. ::: 行政院各部會組織架構. 提供民眾便於了解行政院所屬各部會機關組織造架構圖資訊.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金標章. 瀏覽次數: 2970. 下載次數: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