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但下列依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所得,仍應依規定扣繳

  2. 各類所得扣繳申報懶人包. Q2:各類所得的扣繳率各多少? 更新日期:113-05-03. A:各類所得的扣繳率如下表(自 113年 1 月 1 日起適用) 更多相關資訊. Q1:那些所得,應於給付時扣繳所得稅款? 107-01-05.

  3. www.ntbca.gov.tw › download › 809e768c8ea3405bb94b256aac304a0e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

    項目. 扣繳率. 身分別. 所得種類.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 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無固定 ...

  4. 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 該附件係供各類所得扣繳率參考。. 附件. 各類所得扣繳率簡表.pdf. 發布日期:100-08-26 更新日期:112-03-10.

  5. 發布日期:107-07-10 更新日期:107-07-10 點閱次數:7422.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總說明及修文對照表) (PDF) 關閉. :::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財政部賦稅署: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聯絡電話: (02)2322-8000 傳真: (02)2396-9038.

  6. 各類所得扣繳暨扣繳憑單-有價證券借貸交易權益補償轉開專用-出借人為本國法人或本國自然人且借券人為外資法人、本國法人或本國自然人專用專用 pdf

  7. 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一百八十三天之大陸地區人民與同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取得屬前項第二款至第十二款之臺灣地區來源所得,適用前項各該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