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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如有任何國稅疑難問題,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各分局、稽徵所洽詢。

  2. 地址 : (108459)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位置圖) 上班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 服務時間 ) 總局電話 : (02)2311-3711; 傳真號碼 : (02)2389-1052 ( 聯絡我們 ) ( 意見信箱 ) 臺北國稅局 稅務小精靈(FB)

  3. 地址 : (108459)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位置圖) 上班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 服務時間 ) 總局電話 : (02)2311-3711; 傳真號碼 : (02)2389-1052 ( 聯絡我們 ) ( 意見信箱 ) 臺北國稅局 稅務小精靈(FB)

  4. 地址 : (108459)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位置圖) 上班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服務時間) 總局電話 : (02)2311-3711; 傳真號碼 : (02)2389-1052 (聯絡我們)(意見信箱) 臺北國稅局 稅務小精靈(FB)

  5. 您如有任何地方稅疑難問題,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稅捐分處洽詢。

  6.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 (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假日除外) 更新日期:113-10-06

  7. 稅局 暨所屬各分局、稽徵所服務地址、電話. 真機一覽�. 稅,是對國內產製或自國外進口的「菸」與. 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製成. 。依上開定義只對「菸製成品」課稅,對菸之原料或半成品,不課徵菸稅。 「酒」: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 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 他製品。但不包括菸酒管理法第4 條第1項所定不以酒類管理之酒類製劑。依上開定義除對「 . 產品」課稅外,對「未變性酒精」也課稅,但「已變性之酒精. 以酒類管理,即不課徵菸酒稅(註:藥酒之基酒依菸酒稅法規. 應課徵稅賦)。至於是否屬酒類製劑,則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