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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管制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2. 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102010947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共七條 . 第一條 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管制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第三條 地下水分為下列二類: 一、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 二、第二類:第一類以外之地下水。 第四條. 污染物之管制項目及管制標準值(濃度單位:毫克/公升)如下: 第五條. (Nitrite as N) 氟鹽(以F-計) (Fluoride as F-) 其 他 污 染 物. 甲基第三丁基醚.

  3. 一、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 二、第二類:第一類以外之地下水。. 第 4 條. 污染物之管制項目及管制標準值(濃度單位:毫克/公升)如下:. ┌──────────────┬───────────┬───┐. │ │ 管制標準值 ...

  4. 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中華民國100 年2 月10 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1000010141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 第一條 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第二條. 之。. 本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 ...

  5. 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管制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第 3 條. 地下水分為下列二類: 一、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 ...

  6. 第 2 條 本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 ,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監測值,得經中央主 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7. 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修正總說明. 土壤污染物可能經雨水之淋溶作用滲入地下水,或因生物作用及土壤物化性質改變而溶出,導致地下水遭受污染。. 考量國內地下水為飲用水水源之一,且國內尚有部分地區未接裝自來水,而直接使用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或生活用水,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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