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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的住宅用地;如果房子有部分作營業使用,仍可以申請部分自用,也就是營業部分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部分按優惠稅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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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用地意指「地上房屋無出租或營業情形之住宅用地」,也就是說一般大家自住的住宅就符合這項定義,假如有部分作營業使用仍可申請部分自用。
3 天前 · 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的納稅人,必須在地價稅開徵( 11 月)前 40 天準備資料提出申請,也就是在當年度的 9 月 22 日前完成申請才可於當年度地價稅適用,如果逾期就要等到明年度才可以適用喔!
服務內容. 1.法令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 2.申請對象: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3.申請期限: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申辦流程. 1. 於本服務線上申辦系統 (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09W/OLF013008/0. 2. 送出案件申請後,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應備物品. 1.自用住宅用地: (1)戶籍證明文件a.戶口名簿影本 (已填列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及設籍人資料者免附)。
稅務線上申辦. 申辦進度查詢. :::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 (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 例假日除外) 更新日期:113-10-25. 每年減碳.
陳情系統(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牌照稅、娛樂稅) 國稅稅務信箱(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遺贈稅......等)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簡易申請. 先以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確認身分後 顯示該身分擁有的房屋稅籍編號、其所屬的土地標示及相關資料 隨後輸入驗證用之電子郵件及電話號碼,即可進行申請 請準備您的讀卡機及上述憑證以使用本功能。. 內政部於106年8 ...
2020/03/02 法定空地作道路使用 「有條件」可免地價稅. 更多財稅新聞. 開啟. 本局資訊. 地址 : 600214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54號 (交通位置圖) 電話 : (05)222-4371. 免付費電話 : (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 0800-536969 ‧ 0800-000321. 客服信箱:serv@citax.gov.tw.
2021年11月30日 · 地價稅「自用住宅」的申請資格. 地價稅的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會從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累進課徵。 至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是千分之2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率相差達4倍以上。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的條件有哪些? 如下: 1.每年9月22日(含當日)前申請。 2.土地上的房屋為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所有。 3.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有一個戶籍掛在房子裡。 4.房子沒有出租及營業使用。 5.都市土地以3公畝(90.75坪)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公畝(211.75坪)為限。 6.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