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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05-28 花蓮縣政府辦理不動產成交及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違反申報登錄資訊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113-05-28 「花蓮縣政府處理預售屋買賣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規定統一裁罰基準」發布令. 113-05-28 「花蓮縣政府辦理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 ...

  2. 有關台端詢問事項,本所答覆如下: 一、第1至4項因涉及農地解除套繪疑問,因非地政事務所職權範疇,請逕洽建 築主管機關查詢。. 二、第5項部份,若農地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稱之耕地,其土地分割須符合同條例第16條規定始得辦理;如非耕地,則須先行 ...

  3. 地籍圖重測簡單說就是重新測繪新的地籍圖。. 而依土地法第46條之1規定,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地籍原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得重新實施地籍測量,詳述如下:. 1.地籍原圖破損係指地籍原圖破壞、毀損。. 2.地籍原圖滅失係指地籍原圖 ...

  4. 新修訂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定於113年1月1日生效,修正生效日前由登記機關受理之登記案件,得依修正前 規定辦理. 新增訂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13點第11款規定:「優先購買權人已放棄或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者,出賣人應依土地登記規則 ...

  5. 答: 一、地籍圖重測係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指界一致之結果施測,由於測量技術及儀器較日據時期精密優良,且數十年來土地因人為或天然地形變遷,界址與原地籍圖不符,加以複丈時誤差之配賦及面積登記有效位數之變更(重測前為公頃以下四位、重測後為公頃以下六位),致使重測前後土地面積 ...

  6.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早上 8:00 ~ 12:00 ; 下午 13:30 ~ 17:30 ( 中午 12:00 ~ 13:30 各單一窗口櫃檯及服務檯照常受理 ) 總機 : 03-8225135 ~ 03-8225140 ; 傳真 : 03-8225894 地址 : 97058 花蓮市府後路 23 號 ; e-mail : u62@hl-land.gov.tw 建站日期 : 1996 年 5 月 ...

  7. 新修訂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定於113年1月1日生效,修正生效日前由登記機關受理之登記案件,得依修正前 規定辦理. 自112年10月1日起,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相關證明書後,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受理登記機關得依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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