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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0月31日 · 符合上述前段規定之獎學金免申報各類所得,惟 貴基金會如屬私立單位,一般急難救助補助,依各類綜合所得扣繳稅率規定,於次年1月底前依規定免扣繳(應填發)〝其他所得〞之扣繳憑單於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如全年給付同一人所得不超過一千元,則免 ...

  2.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如何申請免扣繳證明? 是否應辦理結算申報? (2705) 更新日期:112-04-28. 1.申請免扣繳證明之規定: 機關或團體如符合基本免稅規定要件時,就其所取得之利息收入可以備文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經主管機關核備之組織章程、董監事名冊及有關資料等,向當地稽徵機關申請免予扣繳所得稅,經審查符合規定後即予核發免扣繳所得證明函。 機關或團體可持該證明函向金融機構之扣繳義務人申請免依扣繳規定扣繳其利息收入之所得稅款,惟各該扣繳義務人仍應依規定就其給付之利息填報免扣繳憑單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各機關或團體應就免予扣繳之利息收入,合併其他各項收支,辦理結算申報,如經稽徵機關查核不符免稅規定時,仍應就當年度之餘絀數發單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3.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於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計算支出比例時,其所獲配的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否併入計算?. (2709) 1. 總共 1 頁,9 筆資料. :::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 ...

  4. 1.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須符合下列規定,其本身之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稅:. (1)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 (2)除為其創設目的而從事之各種 ...

  5. 2019年12月5日 · 獎學金是否屬免稅需視其性質分為以下4種:. 1. 服務單位提供出國進修之獎學金,免稅. 舉例說明, 甲君出國留學,其由原服務之公司所提供每學期獎學金,核屬為獎勵進修、研究及參加訓練而給與之獎學金,非屬為獎學金授與人提供勞務所取得之報酬 ...

  6. 最新消息. 發布時間. 標題. 113-08-14. 113學年度獎學金自9月1日至9 月30日受理,請學校於截止日前 (郵戳為憑)備文函送申請案. 113-04-09. 113學年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及Q&A. 113-04-09. 112學年度獎學金得獎名單.

  7. scholarshipinfo.moe.edu.tw › stipalation獎學金公告資訊網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學金名額及申請條件公告. 一、113學年度獎學金指定學校及未指定學校申請項目名額共計278名。 自113年9月1日起受理,請學校於113年9月30日前(郵戳為憑)備文函送本會,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本會獎學金,應具備之基本成績條件如下: (一)112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 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 (請簡述8個字,僅取前8字)。 (二)112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80分以 上。 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得為70分以上。 (三)112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 70分以上。

  8.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下列規定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稅:. 一、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 二、除為其創設目的而從事之 ...

  9. 機關團體申請扣繳單位設立登記須檢附下 列文件,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1、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2、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影本。 3、負責人及扣繳義務人國民身分證影本。4、所在地房屋稅單影本,如為承租房屋請

  10. 短漏報收入金額<10萬元,或短漏報收入金額佔全年收入之比例<10%,視為.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申報實務Q & A. 表格內容. 1.Q :何謂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3. 2.Q :何謂銷售貨物或勞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