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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人首次申請護照時,無外文姓名者,以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 但臺灣原住民、其他少數民族及歸化我國國籍者,得以姓名並列之羅馬拼音作為外文姓名

  2. 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第一款規定,護照外文姓名應以英文字母記載,非屬英文字母者,應翻譯為英文字母;該非英文字母之姓名,得加簽為外文別名。

  3. 2018年4月10日 · 首次申請護照外文姓名擬以國家語言 (即閩南、客家及原住民等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或曾領護照,擬以外文姓名與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不符為由申請變更外文姓名者 (以一次為限),有關國家語言讀音請參考教育部網站 ...

  4. 根據外交部的規定,護照英文名字無法隨意更改,但偶爾會出現護照英文名字跟重要文件、親屬姓氏拼法不同等情況,可以提出要求修正自己的護照英文名字

  5. 你的護照英文名字翻譯查詢,在這裡建議可以參考政府官方的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本系統僅提供首次申請需要的護照英文名字參考) 裡面提供了有關護照英文名字查詢的詳細資料,包括最常用的中翻英「通用拼音」和「漢語拼音」…等;還有更多有關出國相關的

  6. 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下午17:00(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 (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時間

  7. 此為NameChef製作的護照英文名字翻譯功能,此功能會將您輸入的中文名字,轉換成護照上使用的英文名字拼音,本系統支援漢語拼音、通用拼音、國音第二式拼音、威妥瑪拼音及耶魯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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