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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修正條文,賦予國會調查權、聽政權,並訂定藐視國會的罰則;法案也要求總統就職後定期前往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採即時問答。此次立法院修法不僅引發朝野激烈衝突,立法院外也聚集抗議民眾。在法案三讀通過後,會有什麼後續發展?本文帶您了解「覆議」和「釋憲」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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