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12月13日 · 2021年12月10日在世界人權日這天大法官作出 第812號解釋宣告強制工作違憲。. 案件由來. 刑法第90條第1項規定:「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除了刑法之外,有強制工作的規定還包括組織 ...

  2. 2017年3月17日 · 釋字第400號解釋 。 解釋文. 穿越土地的上空或地下,致逾越所有權人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造成個人特別犧牲,土地所有權人可以請求「需用土地人 5 」向「主管機關 6 」申請徵收地上權。 上述規定的規範不足,應該在一年內修法。 一年期滿之後,如果沒修法,土地所有權人得直接依照本號解釋,請求「需用土地人」高公局向「主管機關」內政部申請徵收地上權。 可以說,本號解釋所建構的地上權徵收請求權是,請求「需用土地人」向「主管機關」申請徵收地上權的權利,而不是直接向主管機關請求徵收。 人民主動請求徵收補償要件. 從解釋中,可以知道要件有三: 國家興辦事業之設施已實際穿越私人土地之上空或地下。 逾越所有權人社會責任所應忍受範圍,形成個人之特別犧牲。 國家對受侵害之人民未予補償。

  3. 其他人也問了

  4. 標籤: 大法官解釋. 17 十二月 2023 一起讀判決 podcast. 憲法奕修你第二季 EP3:112年憲判字第18號-選舉真的落選了嗎,有沒有機會重新計票呢?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第1項前段規定排除了區域與原住民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以外公職人員選舉得票數最高之落選人,是否牴觸憲法第7條所保障之平等權? 因為選舉層級不同而存在差別待遇是否合理?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Telegram. 喜歡正在載入... 1 四月 2023 一起讀判決 憲法. 憲法奕修你 EP3、4:愛與不愛,離婚誰說的算? https://open.spotify.com/episode/1vMF9XsWMcXEGtGaDf2pRe …

  5. 2017年2月12日 · 12 二月 201712 二月 2017 一起讀判決 憲法. 一部協同一部不同有何不同?. 過往大法官意見書出現過幾種類型從最基本款的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以致於一部協同意見書一部不同意見書 1 ,也有所謂的部分協同部分不同 2 ,那麼提出意見書的 ...

  6. 2023年2月12日 · 行政法院法官認為違憲主要的問題在於:「法律規範不足」。 行政法院法官的釋憲聲請書提到幾個聲請理由第一性別認定涉及憲法第20條暨兵役法上男子服兵役義務影響公共社會生活與身分權利義務關係而具重大公益性自應以法律定之。 第二,性別是否係個人身分之必載項目,應如何登載,如何變更,包括性別之種類、內涵為何,立法上均不明確,核與法律明確性原則相違。 第三,基於權力分立原則,立法者具有直接與多元民主正當性,以功能最適之觀點,最適於擔當解決涉及本件重大公私益衝突之角色,否則於性別登記內容、要件及程序等法律規定闕如之情形下,要求行政部門一肩扛起,實無期待可能;而直接交由司法者個案自行創設(例如性別變更應循何種判定程序、容許觀察期間、能否反覆或多次變更),更顯失法之可預測性及安定性。

  7. 2023年1月14日 · 第一組聲請人的母親不是男系子孫對祭祀公業提告請求確認派下權敗訴確定後聲請大法官釋憲這裡涉及到第4條第1項後段的規定第二組聲請人則是外婆當時因為無其他男系兄弟所以成為派下員當時招贅了外祖父但後來的子孫跟著外祖父姓聲請人沒有冠外婆的姓因此無法取得派下員身分這裡涉及到第4條第2項的規定。 四、平等原則的操作. (一)728號解釋留下的伏筆. 728號解釋雖然沒有處理到無規約的情況,但理由書最後一段提到了第4條第1項後段關於無規約時的規定。 理由書提到,以第4條第1項後段「性別」作為派下員的分類標準,形成差別待遇,有關機關應該與時俱進,適時檢討修正。 但後來祭祀公業條例從2015年到現在,都沒有進一步修法。 (二)審查標準:中度.

  8. 2023年3月26日 · 憲法判決的結果. 判決主文. 判決的主文講了三件事情。 第一,限制有責的配偶請求判離婚這件事情,合。 第二,但這個規定沒有區分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發生後,是否超過相當期間,或事由有沒有持續相當期間,完全剝奪「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的機會,可能會導致個案過苛的情況,這邊違憲。 第三,這個違憲情形,讓有關機關兩年時間的修法,如果期限屆滿而沒有修法,法院遇到上述的過苛個案,就依照這個憲法判決的意旨來裁判。 判決理由變更現行實務見解. 要特別注意的是大法官用的字眼是「唯一有責」。 如前所述,司法實務認為,雙方都有責的話,還要比較有責性高低,有責性低的一方,或是有責性相同時,一方才可以提裁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