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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凡按件實貼印花稅票者,如每件依稅率計算之印花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每件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分,均免予貼用。經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如彙總繳納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

  2. 答:印花稅係屬憑證稅,凡書立契約者,應由合約雙方對所持有之一份契約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將土地贈與政府,如果僅書立一份契約者,並由贈與人負責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贈與人應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但若由受贈的政府機關負責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那這一份契約書就不用貼印花稅票了。 三、印花稅之稅額如何計算? 稅額不足 1 元是否要四捨五入? 答:印花稅以計至通用貨幣元為止,應納印花稅之憑證,其應納稅額依逐件憑證計算,經計算後之印花稅額不足通用貨幣 1 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 1 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 四、健保特約醫院開給民眾之醫療費用收據,應否貼用印花稅票? 如須貼用應由何人負責貼花?

  3. 承攬工程合約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承攬工程合約依印花稅法第7條及財政部85年8月23日台財稅第851915494號函規定,若承攬工程合約所載明總金額含稅者應扣除營業稅後,按未稅金額千分之1來核算印花稅,且由立約或立據人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該 ...

  4. 本法第七條第三款之承攬契據,如必須俟工作完成後始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在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先預計其金額貼用印花稅票,俟該項工作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補足其應貼印花稅票或退還其溢貼印花稅票之金額。

  5. 本系統法規內容若與政府公報內容不同,以政府公報內容為準; 本系統各解釋函令內容若與「財政部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內容不同,以後者內容為準。

  6. 印花稅的課徵. 更新日期:113-04-30. 一、課稅憑證範圍. 二、稅率或稅額及納稅義務人. 三、納稅方法. (一)繳納時限. 應納印花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並依規定銷花;亦可以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開給繳款書繳納,但應於限繳期限前繳納完畢,並將證明聯黏貼於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上代替印花稅票方得交付或使用。 (二) 使用繳款書. 1.個案申請.

  7. 第 7 條. 印花稅稅率或稅額如左:. 一、(刪除). 二、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招標人收受押標金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三、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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