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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離婚之效力。 但剩餘財產已為分配或協議者,仍依原分配或協議定之,不得另行主張。 依第一項規定前婚姻視為消滅者,其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 2023年12月14日 · 婚姻法律 問題權益保障手冊電子書 發布日期: 112/12/14 最後更新日期: 112/12/14 點閱次數:5446 相關連结 婚姻法律問題權益保障手冊(PDF) 婚姻法律問題權益保障手冊電子書(線上瀏覽版) 回上一頁 收合 法務部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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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9年11月10日 · 事實上夫妻,享有哪些法律上的夫妻權利? 實務上肯認讓事實上夫妻享有的婚姻權利,有「判決離婚之贍養費請求權」、「家庭生活費之負擔」、「請求酌給遺產」,不過在主張時,仍須符合法定要件。 而其他權利則有爭議,不過目前實務上尚未形成固定的判例就是了。 【事實上夫妻享有之權利】 給付贍養費 : 因判決離婚而無過失之配偶,如因此無法生活,得請求給付贍養費。 如果長期同居的事實上夫妻分手了,可以要求另一半付贍養費嗎? 最高法院33年上字第4412號判例:「男子與女子間似夫妻之結合關係,雙方得雖自由終止,但男子無正當理由而終止,或女子因可歸責於男子之事由而終止者,如女子因此而陷於生活困難,得請求男子賠償相當之贍養費。

  5. 按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 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既不影響不同性別二人適用婚姻 章第 1 節至第 5 節有關訂婚、結婚、婚姻普通效力、財產制及離婚等 規定,亦未改變既有異性婚姻所建構之社會秩序;且相同

  6. 想了解婚姻家庭內的法律疑難雜症,請參考本會「婚姻家庭法律Q&A」手冊,或來電「婚姻家庭法律諮詢熱線02-25028934」,將有專業志工協助您。 全部 婚姻

  7. 婚姻與家庭:共 11 則. 子女從姓及更名. 本案例是探討有關人民更改姓名、子女從姓及改姓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效果,分別加以導引說明。 離婚問題. 合法婚姻成立結為夫妻後,配偶相互間想要將婚姻關係解消時會面臨哪些法律問題? 本案例是就夫妻雙方離婚時,一般可能涉及的幾種常見法律問題,分別加以導引說明。 家庭暴力. 本案例針對各種不同的家庭暴力型態,就其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分別加以導引說明。 遺產糾紛. 本案例是針對發生遺產糾紛時,究竟誰有繼承的權利、可以繼承多少財產以及遺產如何分配等問題,分別加以導引說明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遺產分配. 本案例是針對請求遺產時,誰可以請求遺產、可以請求多少遺產、遺產稅要在什麼時候申報及遺囑的效力等相關法律問題,分別加以導引說明。 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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