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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融讓梨
- ㄎㄨㄥˇ ㄖㄨㄥˊ ㄖㄤˋ ㄌㄧˊ
- 釋義:
- 東漢末孔融與哥哥們吃梨,自挑小梨,把大梨讓給哥哥,傳為美談。見宋.徐子光《蒙求集註.卷下.孔融讓果》。也作「孔融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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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詞:孔融讓梨,注音:ㄎㄨㄥˇ ㄖㄨㄥˊ ㄖㄤˋ ㄌㄧˊ,釋義:東漢末孔融與哥哥們吃梨,自挑小梨,把大梨讓給哥哥,傳為美談。 見宋.徐子光《蒙求集註.卷下.孔融讓果》。
解釋 孔融,字文舉,東漢末文學家,魯國曲阜人,建安七子之一,孔子二十代孫,高祖父孔尚,鉅鹿太守. 父孔宙,泰山都尉. 由於曾任北海相,亦稱孔北海,後因得罪曹操,遭誣陷叛亂罪處死,並株連一家. 孔融十歲那年隨父親到達首都洛陽.
- 概觀
- 基本介紹
- 孔融其人
- 家庭
- 相關典故
- 作品原文
- 白話譯文
- 教育意義
- 另類解讀
- 延展故事
中國千百年來流傳的一個道德教育故事,這個故事告訴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是中國古代東漢末文學家孔融的真實故事,教育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三字經》中“融四歲,能讓梨”即出於此。
孔融(153年-208年9月26日),字文舉。魯國(治今山東曲阜)人。東漢末年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家學淵源,是孔子的二十世孫,元城(今河北大名縣)縣令、泰山都尉孔宙之子。少有異才,勤奮好學,與平原陶丘洪、陳留邊讓並稱俊秀。漢獻帝即位後任北軍中侯、虎賁中郎將、北海相,時稱孔北海。在任六年,修城邑,立學校,舉賢才,表儒術,經劉備表薦兼領青州刺史。建安元年(196年),袁譚攻北海,孔融與其激戰數月,最終敗逃山東。不久,被朝廷征為將作大匠,遷少府,又任太中大夫。性好賓客,喜抨議時政,言辭激烈,後因觸怒曹操而為其所殺。
孔融能詩善文,曹丕稱其文“揚(揚雄)、班(班固)儔也。”散文鋒利簡潔,代表作是《薦禰衡表》,其六言詩反映了漢末動亂的現實。原有文集已散佚,明人張溥輯有《孔北海集》。
孔融讓梨
《三字經》中有“融四歲,能讓梨”,指孔融小時候就知道把大個的梨給哥哥吃的故事,教育小孩要懂得遵守公序良俗。
覆巢之下無完卵
曹操派人捉捕孔融全家時,孔融問使者,希望能夠保全兩個幼子,但是其中一位說了一句名言:“豈見覆巢之下,復有完卵乎?”最後孔融全家被殺。
孔融讓梨的故事最早應見《世說新語箋疏》:
續漢書曰:“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也。高祖父尚,鉅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別傳曰:融四歲,與兄食梨,輒引小者。人問其故。答曰:“小兒,法當取小者。”
孔融,字文舉,東漢時期山東曲阜人,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孫,高祖父孔尚當過鉅鹿太守,父親是泰山都尉孔宙 。孔融別傳記載:孔融四歲的時候,和哥哥吃梨,總是拿小的吃。有人問他為什麼這么做。他回答說:"小孩子食量小,按道理應該拿小的。“
李賢註解的《後漢書·孔融傳》中的《融家傳》記載:”孔融四歲的時候,和哥哥們一起吃梨,孔融總是拿小的吃。有大人問他為什麼這么做。他回答說:"我年齡小,食量小,按道理應該拿小的。“由於孔融這么聰明早慧,很小就懂得這樣的道理,宗族親戚們認為他是個奇才。”
這個故事告訴人們,凡事應該懂得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古人對道德常識非常重視。道德常識是啟蒙教育的基本內容,融於日常生活、學習的方方面面。
曾經有一位老師將孔融讓梨的故事講給學生聽,讓學生交流這個故事的感受,學生們大多都說孔融具有謙讓的美德、要如何學習云云。唯獨一名學生,語出驚人:如果孔融不讓梨,他的哥哥們會揍他。這是他不得已的選擇。也許在他哥哥們的眼裡,他這不是謙讓,而是一種屈服。
細細分析故事的本身:兄大弟小,兄之於弟是強者,弟之於兄是弱者;梨有大小,大梨乃大利者,小梨乃小利者。強者占大利,弱者占小利,何來謙讓?要是強者將占據大利的機會讓給弱者,這才叫謙讓(因為強者本來就有力占據大利)。
美國有一位心理學家在全美選出了50位成功人士和50名罪犯,分別給他們寫信,邀請他們談一談自己的母親。有兩封回信給他的印象特別深。
一封來信是這樣寫的:小時候,有一天,媽媽拿來幾個蘋果,紅紅的大小不同,我一眼就看見中間的又紅又大的,別提多想得到了。媽媽把蘋果放在桌上,問我和弟弟:“你們想要哪個呀?”我剛想說要最大最紅的那個,沒想到弟弟搶先一步把這話說了出來。媽媽聽後瞪了弟弟一眼,責備他:“好孩子,要學會把好東西讓給別人,不能總想著自己。”一聽到這個話,我馬上轉過彎來了,改口對媽媽說:“媽媽,我想要最小的,把大的留給弟弟吧。”媽媽聽了很高興,就把那個大蘋果“獎”給了我。從此我知道了,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不能直接說出來,要學會說謊。以後我學會了打架、偷、搶,只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不擇手段。直到現在我被送進了監獄。這是一名犯人寫來的信。
第二封信是一位叫約翰的成功人士寫來的,信中說:小時候,有一天媽媽拿來幾個大小不同的蘋果,我和弟弟們都搶著要大的。媽媽把那個最紅最大的蘋果舉在手中,對我們說:“孩子們,這個蘋果最紅最大最好吃,你們都有權利得到它,但大蘋果只有一個,怎么辦呢? 那咱們做個比,我把門前的草坪分成3塊,你們3人一人一塊兒把它修剪好,誰幹得最快最好,誰就有權得到它。”結果我乾的最好,就贏得了最大的蘋果。
這與其說是美國版的“孔融讓梨”,不如說是“約翰爭梨”。要說一個故事就能決定一種人生,顯然是極而言之;但要說母親的觀念和做法對孩子的一生沒有影響,也不實際。事故的真實性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提供給我們的啟示。
在“約翰爭梨”的故事裡,約翰和他們的兄弟無論年齡多小,都是他們媽媽眼中擁有獨立人格和意志的“人”,而不是可以任由成人意志驅使安排的“屁孩兒”。“約翰爭梨”,正視人的天性和權利,通過制定和執行規則,實現了人的權利和義務之間、個人利益訴求和社會道德要求之間的統一。
當然,這種“爭”,是“明爭”,不是“暗鬥”,更不同於搶、奪。它必須在兩個條件下進行,一是有一套大家認同的規則,二是有“裁判”監督規則的執行。
孔融讓梨 詞語解釋. 英語 Kong Rong giving up pears, classic moral story about Kong Rong 孔融 [Kong3 Rong2] picking up smaller pears while leaving the bigger ones to his older brothers, still used nowadays to educate the young on courtesy and modesty. © 漢典.
解釋: 東漢末孔融與哥哥們吃梨,自挑小梨,把大梨讓給哥哥,傳為美談。見宋.徐子光《蒙求集註.卷下.孔融讓果》。也作「孔融讓果」。,,,。. 《 . . 》。
孔融讓梨. 范曄 〔南北朝〕. 年四歲時,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 ’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 ’由是宗族奇之。 完善. 古詩文網 APP客戶端 立即打開. 譯文注釋. 孔融四歲時,與眾兄弟一同吃梨,總是挑個小的梨,父親問他原因,孔融說:“我年紀最小,應當拿小的梨。 ”宗族親戚們認為他是個奇才。 注釋. 輒:就,總是。 故:原因。 范曄(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學家,順陽(今河南淅川南)人。 官至左衛將軍,太子詹事。 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曄因為“左遷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刪眾家《後漢書》為一家之作”,開始撰寫《後漢書》,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謀反罪被殺止,寫成了十紀,八十列傳。 原計畫作的十志,未及完成。
孔融說張儉是他留下的,他該負責;孔褒說:「彼來求我,非弟之過」,該由他來負責;孔母說她是家長,她該負責,鬧得「一門爭死」。 後來時任君主的 漢桓帝 決定由孔褒負責,將孔褒處決,孔融因此事名聲大噪。 京中為官. [編輯] 孔融由此名震遠近,與 平原 陶丘洪 、 陳留 邊讓,並以俊秀,為後進冠蓋。 孔融持論經理不及邊讓等,而逸才宏博過之。 辟舉 司徒 楊賜 府,彈劾貪污官僚。 楊賜派孔融祝賀 何進 升為 大將軍,不能通過,即時留下對自己的 彈劾 狀辭職 [3]。 何進忌憚其名聲,闢舉為 侍御史,與中丞 趙捨 不和,辭官。 何進再闢舉為 司空掾, 北軍 中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