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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9日 · 根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0 條 的規定,以下是適用家庭照顧假的範疇: 預防接種:例如小孩或父母需要施打疫苗。 嚴重疾病:例如住院、車禍、手術......等。 重大事故:例如颱風天停課不停班、學校臨時停課......等。 簡單來說,家庭照顧假就是提供一個合法的管道,讓員工們能在家庭成員需要協助的關鍵時刻,可以請假放下工作回家照顧家人,而不用擔心因此影響自己的工作權益。 「家庭成員」的定義是什麼? 那麼問題來了,哪些人算是員工的家庭成員呢? 其實性平法裡面沒有特別定義,主要的原因是現在的社會當中,家庭的型態其實非常多元,所以為了避免掛一漏萬,法條當中才會以相對彈性的「家庭成員」來稱呼。 不過我們還是拿 民法第 1122 條 、 1123 條 當中所定義的「家」來參考一下,其中包含:

  2. 2014年12月17日 ·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 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3. 2024年5月27日 · 家庭照顧假」其實是明白訂於《性別平等工作法》上的規範,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20條 規定: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而在規範當中的「家庭成員」範圍,其實是有限制的: 依照《民法》 第1123條 的規範來看,法律上定義的「家人」為: 家置家長。 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換言之,凡有血緣關係、同住一家的家人、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居人,均可視為「家庭成員」的關係,常見如父母、祖孫、兄弟姐妹、公婆姑嫂,甚至是未結婚之伴侶均符合規範,但若雙方僅為同住室友、朋友的關係,且不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就不符合申請條件。

  4. 2024年5月21日 · 請家庭照顧假會被扣全勤嗎? 家庭照顧假是什麼? 家庭照顧假的對象有誰? 為保障勞工能同時兼顧家庭與職場,《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指出:「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其中家庭成員的定義,若以《民法》第1123條來看,凡是有血緣關係、同住一家的家人,或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人,都屬於家庭成員。 但如果只是室友和朋友的關係,不會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就不符合申請家庭照顧假的條件。 【符合家庭成員的三類對象】 有血緣關係者: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 同住一家者:公婆、姑嫂等. 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者:未結婚的伴侶. 家庭照顧假一共有幾天?

  5. 2022年12月9日 · 家庭照顧假證明要提供哪些?. 近期不少孩子面臨免疫負債、頻繁生病,加上腸病毒流行導致不少學校停課,許多家長都有使用「家庭照顧假」照護孩子的需求,《親子天下》請律師、人資主管解答家庭照顧假相關問題。. 家庭照顧假怎麼請?. 不少家長都有請 ...

  6. 2024年9月9日 · 要合法申請家庭照顧假,必須滿足兩大條件:一是涉及的必須是「家庭成員」,二是需要「親自照顧」這些成員。 那麼,什麼人可以被認定為家庭成員呢? 依據民法第1123條,家庭成員的定義包括以下幾類: 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如子女、孫子女、爺爺奶奶、兄弟姐妹。 同住一個家庭的「家屬」,如公公、婆婆、岳父、岳母。 雖無血緣關係,但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者,例如未婚的同異性伴侶。 雖然暫時居住在不同地方,但有意願恢復實質共同生活的人,如長距離戀愛中的伴侶。 需要注意的是,若同居者是基於非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如室友或朋友,則不符合家庭照顧假的申請資格。 家庭照顧假的法律設計旨在使勞工能夠安心照顧家人,而不必擔心工作受影響。 這項政策鼓勵一種工作與生活的和諧共處,彰顯了對勞工家庭生活品質的重視。

  7. 2023年2月13日 · 家庭照顧假薪資依據事假辦理,合計一年不得超過14。 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與考績。 雇主若違反規定,得依 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3款 處新台幣2萬以上~100萬以下罰緩。並按 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第1項 公布事業單位與業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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