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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爲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於八十五年訂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 點),對於公共工程三級品管制度的實施方式加以規範,嗣配合政府採購法
分項品質計畫之內容,除機關及監造單位另有規定外,應包括施 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等項目。 品質計畫內容之製作綱要,由工程會另定之。
工程會成立之初,係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牽涉範圍甚廣,有必要由工程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
最新的公共工程相關法規和訊息,提供最新的修正日期和發文字號。
分項施工計畫書與分項品質計畫,若無特殊情況則應合併成一本,以 利各分項工程之施工及品質之管理。 (詳圖2-1所示)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爲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於八十五年訂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 對於公共工程三級品管制度的實施方式加以規範,嗣配合政府採購法之相
壹、公共工程三級品質管理制度. 行政院於82 年10 月7日函頒『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三層級管理制度』 。. 工程會於85 年12 月13日函頒『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工程會於91 年2 月修訂政府採購法第70條,納入品質管理相關規定及查核機制。. 工程會每年 ...
審查承包商所提開工報告、施工計畫書、品管計畫書、施工詳 圖及各項材料,且協助施工廠商解決及辦理相關事宜,必要時 可提出建議。
維修時效(例如機關發現契約項下設備有故障致不能正常運作時,得通知廠商派員維修,廠商應於接獲通知起24小時內派員到機關處理,並應於接獲通知起72小時內維修完畢,使標的物回復正常運作)。. 廠商逾契約所定期限進行維護( 修)、交付文件者,比照第17條遲延履約 ...
2.審查承包商所提開工報告、施工計畫書、品管計畫書、施工詳圖 及各項材料,且協助施工廠商解決及辦理相關事宜,必要時可 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