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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各科系大一生新生註冊率. 提供113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個人申請級分檢定資料、篩選資料、招生名額...等,並提供112年篩選分數作參考.

  2. www.eng.ntnu.edu.tw英語學系

    場地概況. 英語學系. 電話: (02)7749-1800. 傳真: (02)2363-4793. 電郵:english@ntnu.edu.tw. 所位置. 台北市106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文學院誠大樓八樓. 相關連結.

  3.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 中華民國110 年10 月6 日110學年度系課程會議第 1次會議通過. 一、 授予學位中、英文名稱一覽表: 二、學士班修業規定: 附表. A. 學校共同必修科目: 共32學分. 基本能力課程(14 學分) 、通識課程(18 學分) 備註: 本系學生無須修習學校共同英文之「英文( 一) 、英文( 二) 、英文( 三) 」,但須修習本系開設之大一「英文( 一)、英文( 二)」。 學生至少應修習18 學分之通識課程,除博雅課程至少8 學分、跨域探索至少4 學分外,餘6學分可於通識博雅課程、跨域探索及自主學習三類別任選課程修習。 學院共同課程及跨域專業探索課程詳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通識課程架構表暨通識課程總表」。 標註「※」課程.

  4. 語言能力課程 抵共同英文必修. 科目. Course. 開課年級. Level. 學分數. Credits. 全/半年 semester. 每週上課時數.

  5. 提供113年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個人申請級分檢定資料、篩選資料、招生名額...等,並提供112年篩選分數作參考.

  6.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學系成立於民國35年,歷史悠久。 旨在奠定學生從事高深英語文研究之基礎,造就中等學校之優良英語師資及培育英語文方面之專業人才,並輔導中等學校英語教學。 為了達成此項目標,在教學重點方面,一、二年級學生特別注重英語聽、說、讀、寫四種基本能力的訓練;三、四年級則加強專業訓練,務期學生能在英語文基本能力方面奠定良好基礎,同時對文學或語言學的專業知識有深刻的認識。 入學管道錄取標準. 個人申請. 考試分發. 繁星推薦. 身心障礙學生甄試. 特殊選才. 離島與原住民師資保送甄試. 校園快報. 海外生. 2024/06/12. 港澳生來臺灣學AI. 考情. 2024/02/06. 2024高中生最愛:熱門就業科系 選系不選校. 考情. 2024/01/30.

  7. 101學年度之後入學新生,需先修畢英文(一)及英文(二)且成績及格者始得修習英文(三),英文(一)及英文(二)課程以原班循序修習為原則,未修畢英文(一)者不得修習英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