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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醫療機構、醫療法人或其他法人附設機構,應與院區、房舍區隔,獨立設置。 機構不得設置醫療、藥局、醫事檢驗、醫事放射部門或單位。 第 8 條

  2. 附表二(適用於住宿型機構) 精神復健機構設置標準表. 一、 負責人應具本辦法第八條所定之資格條件。. 二、 每十人應有專任管理人員一人以上,未滿十人者,以十人計。. 服務量為一百人以上者: ( 一) 每一百人服務量應聘專任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職能治療師 ...

  3. 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建檔日期:103-08-15 更新時間:106-01-24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附件下載 附表一精神復健機構設置標準表-適用於日間型機構.doc 附表二精神復健機構設置標準表-適用於住宿型機構.doc

  4. 111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基準 (含日間型機構及住宿型機構) 資料來源: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建檔日期: 111-01-05. 更新時間: 111-01-10. 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下載。.

  5. 由擁有罹病經驗的康復者制定 自身的目標,聚焦在個人的發展性,發展病人以外的 身分與社會角色,重新建構罹患精神病,係具個人意

  6. 康復之家設立目的是提供病情穩定、需要復健及家庭支持度差的精神病患之安置與照顧。. 原接受衛生署專案補助至90年12月31日止,因原址之建築物老舊,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故無法向衛生主管機關核備立案。. 為促使精神醫療照護體系更臻於完整,耗資近肆仟萬 ...

  7. 資源連結. 新北市精神復健機構及精神護理之立案清冊與收費基準. 下載:新北市精神復健機構及精神護理之家立案清冊. 新北市精神復健機構收費基準. 新北市精神護理之家收費基準. 資料更新日期:112/6/27. 友善列印 回首頁 TOP 回上一頁. 資料更新:113-08-20 10:10 ...

  8. 醫療機構、醫療法人或其他法人附設機構,應與院區、房舍區隔, 獨立設置。 機構不得設置醫療、藥局、醫事檢驗、醫事放射部門或單位。 第三章 管理

  9. 一、精神復健機構(包括社區復健中心及康復之家)設置於都市計畫地區應符合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及各該細部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設置於非都市土地應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規定。

  10. 禾欣康復之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392號4樓 (02)8667-3055 合格 詳細資料 5 新店區 詠心康復之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4巷20號3樓 (02)8914-7562 合格 詳細資料 6 新莊區 私立全人康復之新北市新莊區瓊泰路95號 (02)2203-1628 FAX:2205-5158 合格 7 新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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