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經內政部認定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核圖說,審核合格並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
新建建築物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者,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後,始得使用;其室內裝修涉及原建造執照核定圖樣及說明書之變更者,並應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新建建築物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者,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後,始得使用;其室內裝修涉及原建造執照核定圖樣及說明書之變更者,並應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
2019年6月17日 · 法規公告. 室內裝修. 內政部108年6月17日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標籤: 室內裝修. 瀏覽人次:462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請詳附檔。 附件檔案. .pdf. 1080617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pdf. 更新日期: 2024-02-22 檔案大小:101kb. .pdf. 1080617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更新日期: 2024-02-22 檔案大小:321kb. 回前一頁.
新建建築物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者,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後,始得使用;其室內裝修涉及原建造執照核定圖樣及說明書之變更者,並應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業於去 (99)年12月23日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90810345號令修正發布。 本次計修正條文31條、增訂4條、刪除3條。 其中第20至21條增訂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之登記證有效期限四年、四年內回訓及換證制度、第12條增訂室內裝修業所屬專業技術人員異動處理規定;第9條至第11條修正室內裝修業之登記證申請許可程序、刪除公司或商業登記前之許可並增訂登記證有效期限四年之換證制度、第13條增訂室內裝修業於停業及歇業時之處理規定等,另同時規定已領得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且未於公司或商業登記標示室內裝修字者,應於換證前完成辦理變更公司或商業登記名稱,於其名稱標示室內裝修字樣,明訂其名稱應標示「室內裝修」字樣,如「 室內裝修 公司(行號)」。
營建署全球資訊網-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15/10/24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 科 最後更新時間: 2015/10/24 點閱次數:1686 收合 訊息快報 市政新聞 活動訊息 最新公告 單位介紹 主管簡介 組織編制 業務概況 聯絡資訊 便民服務 ...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為內政部依據建築法第77條之2第4項、第77條之4第9項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6條授權訂定,作為建築物室內裝修、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公寓大廈等相關管理之
立法總說明.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訂. 定發布,曾經七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十一年六月九日。 因相. 關室內裝修業及其專業技術人員之證照係由內政部核發,多屬行政文書核. 對作業,專業性需求較低,為利政府機關人力靈活運用,爰增訂本辦法第. 二十條之一,明定內政部得委託相關機構、團體辦理室內裝修業及專業技. 術人員登記證之核發、補發、換發及其他相關業務。 法規異動. 修正. 植根法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