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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人首次申請護照時,無外文姓名者,以中文姓名之國家語言讀音逐字音譯為英文字母。 但臺灣原住民、其他少數民族及歸化我國國籍者,得以姓名並列之羅馬拼音作為外文姓名。

  2. 2018年4月10日 · 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僅供參考用,如有相關問題歡迎在上班時間電洽本局,電話:(02)23432807、23432808,以便提供較詳細的說明。 依據教育部97年12月18日修正之「中文譯音使用原則」護照外文姓名譯音,鼓勵使用漢語拼音。

  3.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第一款規定,護照外文姓名應以英文字母記載,非屬英文字母者,應翻譯為英文字母;該非英文字母之姓名,得加簽為外文別名。

  4. 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 簽證線上填表(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來臺事宜,請洽內政部移民署) 文件證明申請進度查詢

  5.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中,推薦的拼音方法有以下幾種,分別是(1)漢語拼音、(2)通用拼音、(3)國音第二式、(4)威妥瑪拼音。

  6. 護照英文名字拼音有哪些?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中,推薦的拼音方法有以下幾種,分別是(1)漢語拼音、(2)通用拼音、(3)國音第二式、(4)威妥瑪拼音。

  7. 點擊拼音結果欄位,可輕鬆複製。 本站拼音轉換依照外交部 「護照外文姓名拼音對照表」。 【護照拼音格式】: 姓氏在前,名在後,姓與名之間用逗點隔開。 名與名之間原則上用短橫「-」,也可選擇使用空格或不加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