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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彰化縣政府自98年起,凡是未婚懷孕媽媽或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父母其中之一方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 (以新生兒出生日期往前推算)且中途未遷出者,新生兒於本縣完成出生登記並初設戶籍,皆能領取生育補助每胎一萬元。 此外,為幫助未婚懷孕媽媽解決生活困難,並給予緊急照顧,凡符合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且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件者,彰化縣政府將給予每人每次三個月的緊急生活扶助金30,732元 (每月10,244元)。 為使彰化縣內的產婦及嬰兒獲得適當照顧,以落實婦幼福利服務,進而鼓勵認同鄉土情懷,增加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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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 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使產婦及嬰兒獲得適當之照顧,進而鼓勵認同鄉土情懷,增加縣內人口,促進地方繁榮,特訂定本要點。 二、 生育補助申請要件規定: ( 一) 新生兒於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於彰化縣( 以下簡稱本縣)完成出生登記並初設戶籍者。 ( 二) 新生兒父母之一方目前設籍並持續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以新生兒出生日期往前推算),且中途未遷出者。 ( 三)未設籍本縣或設籍未滿一年之未婚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者。 申請人除需符合前項第一款規定外,另需具備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始得提出申請。 三、補助金額: 每生育一名新生兒補助新臺幣三萬元整,補助金額以新生兒數計。

  3. 彰化縣政府為使產婦及嬰兒獲得適當之照顧,進而鼓勵認同鄉土情懷,增加縣內人口,促進地方繁榮,特予每名新生兒補助三萬元整。. 二、申辦說明:. (一)新生兒父母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申請表、已辦理出生登記之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於 ...

  4. 彰化縣政府為使產婦及嬰兒獲得適當之照顧,進而鼓勵認同鄉土情懷,增加縣內人口,促進地方繁榮,特予每名新生兒補助三萬元整。 二、申辦說明: 新生兒父母,備妥申請表、已辦理出生登記之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 於向本縣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提出申請。 三、申請生育補助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新生兒於出生後,於彰化縣 (以下簡稱本縣)完成出生登記並初設戶籍者。 (二)新生兒父母之一方目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 (以新生兒出生日期往前推算),且中途未遷出者。 (三)未設籍本縣或設籍未滿一年之未婚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者。 申請人除需符合前項第一款規定外,另需具備第二款或第三款規定始得提出申請。 四、補助金額:

  5. 一、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使產婦及嬰兒獲得適當之照顧,進 而鼓勵認同鄉土情懷,增加縣內人口,促進地方繁榮,特訂定本要點 二、生育補助申請要件規定:

    • 民國 106 年 06 月 27 日
    • 彰化縣政府生育補助實施要點
    •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 府社婦民字第1060218139號
  6. 彰化縣政府為落實簡政便民、提高生育補助發放時效,讓民眾直接感受喜獲子女的祝福,特改變生育補助發放方式,自今年9月起改由各戶政事務所於受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立即協助民眾申請生育補助金,經資格審查無誤後,當場即可發放紅包現金一萬元及

  7. 彰化縣北斗鎮生育補助實施計畫. 一、北斗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 為使產婦及嬰兒獲得適當之照顧,進而鼓勵認同鄉土情懷,增加鎮內人口,促進地方繁榮,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生育補助除應符合第一項規定之外,亦應同時符合第二至第四項其中之一: ( 一) 新生兒 ...

  8. 彰化縣政府為有效提升彰化縣生育率並加強對育兒家庭之政策規劃,降低育兒家庭照顧壓力,於16日上午在縣府中庭舉行生育補助記者會,由彰化縣長魏明谷與會,魏縣長提出「疼子333 生活變輕鬆」每胎生育補助3萬元 (含各鄉鎮市生育補助金),以提高生育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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