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搜尋:
20年前被封「台灣第6大富婆」的電動代步車大廠「必翔」前董座蔣清明,2014到2016年間,與秘書張清英、彭建忠等3名股市作手聯合炒作自家股票,遭檢方依《證券交易法》起訴。一審認定犯罪金額破億,重判蔣13年,但二審重算後認定未達1億元,改判5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天仍判蔣5年。得上訴。
太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
12 小時前
檢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