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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需先受過急救初訓並取得結業證書,每三年應至少參加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擔任相關業務者,除取得結業證書外,另需定期參加在職回訓。 本項訓練免測驗。

  2. 依據勞工保護規則第九條規定,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其每一輪班次勞工總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訓練期滿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3. 4 天前 · 上課期間依規定全程辦理簽到,嚴禁代簽、冒名頂替上課,違者以退訓辦理。 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視同缺課,此課程不得請假。 ※報名前請務必先詳閱學員報名暨參訓須知,並確認可配合本會規定再進行課程報名,若因學員本身忽略而使權益受損,須自行負責。 (凡提交報名參訓資訊後,提交報名參訓資料者及參訓之學員本人,即視為已知悉、認同並能遵守本會之各項規定,如未遵守本會相關規則,本會保有最終接受報名與否及繼續參加課程之權利)。

  4. *領有 本中心 核發之「急救人員」結業證書或急救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時數證明之勞工,可享定價8折優惠。 課程目地: 提升現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之本職學能,以落實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期能達到減少勞工職災之發生。

  5.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規定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其每一輪班次勞工總人數超過50人者,每增加50人,應再置一人。 急救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具合格之急救人員,代理其職務。 課程大網:

  6. 受訓需求:行政院[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五條]規定,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教育訓練。 各事業單位,每一班次應 至少一人 ,勞工人數 超過 50 人 者,每增加50人 再設置一人 。

  7. 2024年9月23日 · 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視同缺課,請假 未 超過三小時或曠課者,可參加結測驗,成績合格者,方予核發結業證書;缺課時數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者,以退辦理亦不退費。

  8. 2024年4月1日 · 本會於民國86年10月18日創立,以規劃,培養訓練,勞動人力,致力專業,技能訓練,榮獲TTQS銅牌肯定,辦理6小時訓練,並推展辦理下列業務:安全衛生之規劃、教育訓練、政府補助、中小企業產業升級及人才培育之規劃、教育訓練、勞動及人力資源之規劃、教育訓練及相關事項,專業技能檢定輔導之規劃、教育訓練、轉業輔導之規劃及相關事項,願景成為協助北北基地區、雲嘉南地區、高屏地區政府機關、國防事業、公共行政業職安類課程專業訓練單位最優質支援伙伴。

  9. 訓練課程有心肺復甦術、基本救命術(BLS)、專為年齡6歲至12歲設計的兒童安全與急救訓練,以及急救員、高級急救員、急救教練等培訓。 本會各式急救訓練之教材內容充實,理論、技術與實務並重,包括急救概述、心肺復甦術、創傷、包紮、休克、普通急症、中毒、燒傷與過熱過冷的影響、骨骼、關節、肌肉損傷處理與傷患運送等,均係日常生活中最常發生的傷害,適合一般民眾學習。 Designed by Systex. | COPYRIGHTc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10. (一) 已取得(急救人員)結業證書,每3年回訓3小時,證照持續有效。 (二) 本訓練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 現場提供茶水及餐盒,請自備環保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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