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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扣繳義務人是指在給付所得時,應負責扣繳所得稅,並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扣繳憑單的人。各扣繳單位的扣繳義務人如下: 1.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合作社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之盈餘;其他

  2. 1502 哪些所得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扣繳所得稅款?. 扣繳義務人給付下面的所得時,應該在給付時辦理扣繳:. 1. 給付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 ...

  3. 2024年9月18日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總統於113年8月7日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14年1月1日施行,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給付所得事業之負責人、機關、團體或學校之責應 ...

  4. 勤業眾信稅務服務 / 徐瑩瑩資深會計師、蔡尚潔協理. 總統於民國 (以下同)113年8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將扣繳義務人由給付所得之事業其負責人、機關或團體其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或團體等本身,為使扣繳義務人義務及 ...

  5. 更新日期:111-04-29. 扣繳義務人如果沒有依照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國稅局除通知扣繳義務人於期限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款,以及補報扣繳憑單以外,還會按照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額處1倍以下的罰鍰。. 如果扣繳義務人仍沒有於期限內補繳應扣未扣 ...

  6. 2024年8月7日 · 為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維護120萬餘家扣繳單位之權益,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於113年7月15日三讀通過,總統於今(7)日修正公布。. 財政部說明,上開法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給付所得之事業其 ...

  7.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但依本法規定屬分離課稅之所得,仍應依規定扣繳。

  8. 扣繳義務人於扣繳稅款時,應隨時通知納稅義務人,並依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填具扣繳憑單,發給納稅義務人。 如原扣稅額與稽徵機關核定稅額不符時,扣繳義務人於繳納稅款後,應將溢扣之款,退還納稅義務人。

  9. 2024年7月15日 · 為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維護120萬餘家扣繳單位之權益,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於今(15)日三讀通過。. 財政部說明,上開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給付所得之事業其 ...

  10. 扣繳義務人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扣繳及免予扣繳薪資所得稅款之受領人(包括按日計算並按日給付之臨時工)姓名、住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全年給付額,依規定格式,申報該管稽徵機關,並應於二月十日前,將扣繳及免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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