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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2月4日 · 台灣法院之民事裁判裁定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支付命令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等依台灣法律與民事判決具有同等效力者均得向中國法院申請認可與執行全面認可於台灣法律上與民事判決效力相同得作為執行依據者管轄:(《認可和執行台灣民事判決的規定》§4申請認可台灣法院民事判決案件由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被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 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台灣人於中國無住所、經常居住處所亦無妨;只要被申請人有居住在中國之事實,或其財產所在地在中國即可。 判決真實性之確保: (《認可和執行台灣民事判決的規定》§9) 申請認可台灣法院民事判決,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亦可申請台灣司法互助,以證明該判決生效。 執行期限: (《認可和執行台灣民事判決的規定》§20)

  2. 2018年10月1日 · 拿到了判決書或是跟對方調解成立對方卻不願意照判決或調解筆錄的內容履行時該怎麼辦呢? 聽說現在還得留下對方的生活必須費用不能查封,真的嗎? 法律上的程序是拿判決或裁定正本,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包括債務人的銀行存款、名下的不動產、工作的收入,都可以成為執行的標的。 以前我們事務所辦理的強制執行案件,法官依往例多數都是 固定扣走債務人三分之一的收入 。 不過,前一陣子,強制執行法修正了,特別在第122條增訂了第三到五項,由於是燒燙燙的新條文,特地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喔! 推薦閱讀:律師娘:你對扶養費六個錯誤的觀念. 一、要留下債務人最低生活費的1.2倍讓他生活. 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

  3. 2015年9月8日 · 請求扶養費的強制執行可以暫時不用先繳給法院執行費等有扣到錢再從裡面扣除即可。 二、逾期未履行一期,對未到期的部分也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三、打官司請求給付扶養費時,可以請求法院裁定對方萬一不依約履行時要加計給付更多的金額,即使一開始未定,也可以在強制執行時請求法院除了扶養費之外另外課對方強制金,而且這筆強制金是罰給請求扶養費的人,不是國家喔! 四、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強制執行,不受一般債權強制執行不能扣押社會福利津貼的限制。 以上是用較白話簡單的方式解釋給大家聽,詳細的法條可以參看下面家事事件法的規定,要麻煩大家幫忙按個分享,讓苦情的單親媽媽,多知道一點自己的保障。 第 100 條第4項. 法院命給付定期金者,得酌定逾期不履行時,喪失期限利益之範圍或條件,並得酌定加給之金額。

  4. 2020年5月14日 · A:依民法第1003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 」因此,夫妻一方的確可以依雙方的經濟能力比例請求他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喔! 而且法律還肯定從事家事勞動的一方所做的貢獻,可以成為抵充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一部分呢! 二、我婚後賺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呢? A:依民法第1005條的規定,夫妻未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依民法第1017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的規定,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 因此簡單的說,除了特殊的借名登記關係之外,一般來說,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 推薦閱讀: 房子登記老婆名字好嗎? 搞懂借名登記和夫妻贈與. 三、這麼說我想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對方無法過問囉? A:沒錯!

  5. 2021年12月14日 · 1.夫妻一個想要離婚,一個不想離婚。 2.小孩子的監護權歸誰? 小孩子的扶養費怎麼算? 小孩子如何訪視? 3.夫妻間的共同財產(例如房子車子)怎麼分配? 4.夫妻間一方想要扶養費? 或者一方想爭取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推薦閱讀: 《呂秋遠律師》越急著離婚,代價越高. 調解成立也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這些常見問題,其實可以透過「家事法庭前的調解程序」中獲得解決,如果雙方釐清問題癥結,把自己想要的訴求表達清楚,而對方也能清楚決定是否接受,雙方達成共識後,在調解成立時,調解委員會把雙方共識點寫成筆錄,這個 調解成立與法院的確定判決有同等效力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是可以作為強制執行名義,直接向法院請求依調解筆錄內容進行強制執行。 那麼離婚如果經過「調解成立」,要如何處理呢?

  6. 2021年12月20日 · 律師邱靖貽解釋這代表想經由法院判決拿到贍養費必須符合2個要件一是無過失二為離婚後生活會陷入困境。 假設雙方都有過失,或是夫妻都有收入,離婚後不致生活困難,法院判給贍養費的可能性就很低。 不過,若是由雙方協議離婚,只要彼此談妥,仍有機會拿到贍養費。 如果擔心對方不能按時支付,建議將離婚協議書拿到法院公證,就能在沒收到贍養費時申請強制執行,較有保障。 離婚第2筆錢:扶養費。 無論有無過失、有無監護權 都要負擔. 如前所述, 贍養費是用來支付配偶離婚後的生活所需,而扶養費則是用來支付小孩的生活費與教育費,兩者性質完全不同。 根據《民法》第1116之2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7. 2023年12月25日 · 一、協議離婚:速度快、手續簡單. 雙方自行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但需要兩人共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辦手續,因此律師建議,雙方如果確定達成共識,可火速把手續辦一辦,避免後續簽完離婚協議書又變卦、反悔;此外,協議離婚還需要有兩位見證人。 協議離婚是三種方式中速度最快的一種,只要雙方面對面坐下來,白紙黑字,一起到戶政機關辦理就可以。 二、調解離婚:有第三方專業人士介入. 雙方協議不成,可進入調解離婚,不需要有見證人。 調解離婚是進入法院,由第三方介入調解,順利的話可由其中一人拿著「調解筆錄」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筆錄由法院做成正式的調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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