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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 · 大部分的 COVID-19 感染者症狀輕微,休養後即可自行康復,為了將醫療資源留給重症患者,請您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公衛人員通知。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 若出現發燒症狀,可以使用退燒藥減緩不適症狀,盡量臥床休息和飲水。
2023年3月9日 ·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 ...
2023年8月1日 · 疾管署指出,COVID-19於今年3月20日起調整病例定義,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民眾不須通報也不須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即自主健康管理10天或篩檢陰性止。
2023年3月9日 · 指揮中心今宣布,3月20日起新冠肺炎確診者改為「0+N」措施,未來輕症確診者免隔離、免通報,改為自主健康管理,確診期間若需外出,則要全程配戴口罩,勿與他人聚餐、聚會。
新冠併發重症防治工作手冊 通報定義及採檢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 COVID-19 個案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原則 常見呼吸道病毒感染者建議事項
指揮中心提醒,採居家照護之確診民眾自11月7日起,於完成7天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果快篩陰性,即可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居家照護之確診者,於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收治於醫院、加強型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之非重症確診者,如以篩檢陰性(需由醫事人員執行)作為解隔條件,解隔後無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