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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處總機 (02)8978-6101 傳真 (02)8952-6466. 櫃台服務時間及地址如下:.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00 (中午不打烊,國定例假日休息) 服務中心: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2樓. 樹林辦公室: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1樓. 蘆洲辦公室:北市蘆洲區中山二路163號 ...

  2. 處 本 部: 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81號2樓[非對外辦公處所]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 時至下午 5 時(中午不打烊,國定例假日休息) 提醒您,違規窗口周一、五及每日中午時段洽公人潮眾多,

  3. 地址:108234臺北萬華區東園街65號 |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800-080-123 (代表號) 監理服務專線:0800-231035. 如有監理業務疑問請向 全國各監理機關 洽詢.

  4. 本處各辦公室如下: 服務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2樓. 樹林辦公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1樓. 中和辦公室: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116號. 蘆洲辦公室: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二路163號. 基隆辦公室: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 補充說明. 註1.違規舉發通知單樣式請參考<違規通知單圖例>所示。 註2.案件無法於代收管道繳納可能原因為: (1)案件屬交通部公布之不得郵繳條款,請參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得郵繳之條款彙整表>。 (2)案件裁處內容除罰鍰外,尚有其他處分 (如:吊扣 (銷)駕照或牌照、車輛檢驗…)。 (3)案件已移送強制執行者。 註3.交通部108.07.16.交路字第1080021339號函_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得郵繳之條款彙整表。

  5.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以下簡稱本處)為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及本處隱私權政策要求,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處前,有義務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謝謝! 1. 蒐集目的:參與本處各項線上申請/查詢等。 2. 個人資料類別:識別個人姓名、身分證號、地址及聯絡方式等。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利用期間:本處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利用地區: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處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對象及方式:本處業務承辦人員於蒐集之目的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6. 2 天前 ·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公告日期:113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新北裁管字第1135050562號 主旨 公示送達謝偉華君等284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歸責通知案應受送達人名冊1份。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第82條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

  7. 為提升政府行政透明度暨簡化行政程序,本局提供民眾得於線上調閱所屬逕行舉發交通違規之採證照片資料服務,並應遵守【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另 如有非法冒用當事人 (駕駛人)或利害關係人 (車主)身分調閱之行為致涉有法律責任部分,均應自行負責。 本服務僅提供 調閱3年內 本局各單位以科學儀器採證逕行舉發及民眾檢舉之案件採證照片資料,如欲調閱交通事故案件相關資料,仍請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至臨櫃辦理。 二、 會員服務. 成功申請加入會員登入後,在完成「車輛綁定」且查核資料無誤後,即可享受 「違規照片查詢」 、 「我的違規」 、 「簡訊通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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