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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或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與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結合書表。 二、建物勘測成果圖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

  2. 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 線上申辦.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請選擇申辦方式. 自然人憑證. 工商憑證. 健保卡. 行動自然人憑證. 免用憑證.

  3. 1.法令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 2.申請對象: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3.申請期限: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4.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案件說明/表單下載. 本處稅務e平台 進度查詢.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進度查詢. 地方稅網路申報 進度查詢. 11. 線上查詢5年內地方稅繳納紀錄. 案件說明/表單下載.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進度查詢.

  5. 受理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案件. 線上申辦同意書. 以下說明詳述在使用線上申辦服務時, 您必須瞭解的相關事項,請您詳細閱讀! 本作業係依循電子簽章法,建置安全及可信賴之網路環境,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線上申辦。 依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為維護使用者之契約自由原則, 本人同意以使用本系統產製具有電子簽章之電子文件作為通信及交易之基礎, 取代傳統公私領域之書面文件及簽名、蓋章確定之相關法律責任。 申請人於使用網路作業進行線上申辦前應先查閱本網站各項最新消息及案件說明。 申請人於步驟二資料檢視時,請詳細確認申請資料是否正確,一旦按下完成送出,本府立即受理您的案件,無法取消案件。

  6. 電話:02-29603456(轉各科室分機)或1999(新北市境內24小時服務) 傳真:02-29555622 週一~週五08:00~12:00 13:30~18:00(配合新北市政府彈性上班時間08:00~09:00),國定假日除外

  7.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09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如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卻還沒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請在109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審核符合規定者,當年度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

  8. 2023年9月6日 ·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12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如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請把握在112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審核符合規定者,當年度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則自次一年度才能適用

  9.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貼心提醒,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今年9月22日因適逢例假日,因此,申請

  10. (一)請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前 (9月22日,若遇例假日延後一天) 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 (二)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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