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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務人員配偶之父親外出死亡,經確認身分、死因及推定可能死亡時間等程序,致距所推定可能死亡時間已逾百日,其喪假得於死者身分確定時起百日內請畢

  2.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3. 2024年4月11日 · 考試院近日會同行政院預告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增訂公務人員未具年假3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3日;同時增訂扣薪事假前應先請畢所有 ...

  4. 2023年9月12日 · 同時公務人員的喪假天數依據第 3 條的規則,請假天數為: 因父母、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15日 。 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 給喪假10日 。

  5. 一、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以下簡稱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六、因……配偶之父母……死亡者,給喪假10日;……喪假得分次申請,並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 ...

  6.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 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 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

  7.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0條及第19條修正案,每年准給事假日數由5日增加7日;休假、婚假及喪假計算單位由半日計改為得以時計,考試院已會銜行政院同意,全案於11月16日發布後,相關修正條文將於11月18日起生效施行。

  8. 2022年7月20日 · 2022最新喪假天數、期限、薪水、證明彙整. By 法律人編輯 - Kelly.2022-07-20. 喪假可以請幾天?. 依照 勞工請假規則 §3 規定,喪假是按照「親等」訂定天數的。. 原則上,當親等越近的、關係較為緊密的,法規上所給予的請假日數就會比較多。. 詳細天數 ...

  9. 2018年7月19日 · 考試院會今天修正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案,休假計算由「半日計」改為「得以時計」,產假除外;事假增為7天、祖父母死亡喪假增為10天,會銜行政院修正後發布,預計8月上路。. 考試院上午舉行院會,審查銓敘部函陳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0條及第19條 ...

  10. 2024年5月20日 · 勞工喪假天數 分為3種,分別為8日、6日及3日,且喪假期間工資照給,並不扣全勤。 ★8日: 父母喪假、養父母喪假、繼父母喪假、配偶喪假。 ★6日: 祖父母喪假、子女、外祖母喪假(外婆喪假)、外祖父喪假(外公過世喪假)、爺爺奶奶過世喪假、配偶的父親母親喪假(岳父喪假與岳母喪假)。 ★3日: 曾祖父母喪假、兄弟姊妹喪假、配偶祖父母喪假。 (二)公務員喪假天數. 公務人員請喪假天數與具體內容皆與勞工的喪假天數不太一樣,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2條內容所述,公務人員喪假天數 分為3種,分別為15日、10日及5日。 ★15日: 父母喪假、配偶死亡喪假。 ★10日: 繼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死亡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