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經發局指出,公司商業登記是否核准,與營業場所土地及建物是否合法使用是二件事情,登記機關僅作書面形式審查,舉凡戶政機關編訂有門牌的地址都可登記作為公司商業的所在地,營業場所是否合法使用並不在登記審查範圍。店家在找尋營業場所時,可至桃園市政府網站下載「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填載實際營業地點的門牌 ...
台灣好新聞 via Yahoo奇摩新聞
2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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