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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眾如有市政問題,歡迎多加利用1999專線洽詢 桃園市境內民眾請撥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3-2189000 建議使用瀏覽器Chrome、Firefox、Edge、Safari 今日瀏覽人數:64

  2.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升行政效率,督促所屬機關有效處. 理人民陳情案件,並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規定,特訂. 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人民陳情案件,係指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 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 ...

  3. 桃園縣政府「縣長信箱便民系統」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5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 5月29日桃園縣政府修正發布全文14點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民政類

    • 中華民國097年05月29日
    • 桃園縣 / 民政類
    • 桃園縣政府「縣長信箱便民系統」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97年 5月29日桃園縣政府修正發布全文14點
  4. 其他人也問了

  5. 函頒修正後「桃園縣政府縣長信箱便民系統陳情案件作業要點」1份,自即日起施行,請 查照。 桃園縣政府 函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秘書處

  6.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便民服務,設立「桃園縣1999縣 民諮詢服務熱線」(以下簡稱「縣民熱線」),並統一規範相關權責 與作業流程,特訂定本要點。

  7. 四、陳情案件受理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人民陳情以書面為之,應載明具體陳訴事項、姓名及聯絡方式。 (二)民眾親至機關陳情者,各機關應於適當場所接待陳情人,如陳情事項

  8. 檢察長信箱受理流程說明. 一、 請填寫電子信箱 → 點選「認證信箱」→ 請至您的電子信箱接收認證郵件。 二、填寫陳情內容後按下「 送出資料 」, 系統會再自動寄發受理通知信至個人電子信箱,即完成意見反應。 三、本署由專員列印出陳情書,送請檢察長核閱,再依檢察長核示內容,以電子郵件回覆臺端,如有必要將轉知相關科室業務承辦人員接續辦理。 四、承辦人員簽辦作業後,層送檢察長核判,再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臺端或存查參辦。 *辦理時間約3至7個工作天。 備註1.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仍一再來信,如無新事證,本署歉難再予處理回覆。 備註2.民眾來信,請依上開流程辦理,請勿逕自以本署回信網址來信,基於網路安全,將無法開啟信件受理、查復,造成不便,尚請見諒。 點我進入檢察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