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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18日 · 那則新聞的大意是,有對夫妻投資生意失敗,情急下向他們口中的「地下錢莊」借了 150掉入「過戶做為擔保」的回租陷阱,讓價值上千萬的房產,因沒付租金,無情的遭「地下錢莊」持法院強制執行命令,合法將一家 7 口趕離住了 19 年的家。

  2. 如果債務人真遇到地下錢莊的暴力討債事件,可以立即撥打110報警,或撥打內政部「不當討債申訴專線1996」請求官方協助。 【轉貸降息】

  3. 2008年3月11日 · 家母欠了地下錢莊大筆金額. 聽爸爸說有兩到三百萬. 小弟也只是小小的業務專員. 業績好的時候6'7萬. 差的時候3’4萬. 家母每月部定時都跟小弟我要錢來貼補欠債. 想要了解情況家母又不願意說明. 有時家母搞失蹤就讓全家人擔心不以. 真的不想幫家母還債.

  4. 深陷地下錢莊債務的借款人應具備充足的法律知識,方能掌握還款的關鍵。 其中,釐清本票債權的存在與否至關重要。 若借款人未收到超過十五萬元的新台幣借款,可依據《票據法》第二條第一項,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主張債權人無權請求 ...

  5. 光地下的債務就約30萬上下 因為他之前也有借過一次,我爸幫他還清 結果他還是又去借了,所以這次家人決定不幫他還錢 之後他就跑路了,都沒回來了,現在我們也找不到他的人 但倒楣的是,現在那些錢莊的人都找上我們 一天到晚按門鈴要找我哥,我們跟他說他不住這了 他們卻叫我們去把人找出來....我們是要去哪找? 而且還一直跟我們說,我們現在好好跟你說 到時候請公司出面就不是這樣子了.....擺明失威脅我們 但是錢不是我們借的啊,我們沒有必要幫他承擔一切責任吧 而且他們在簽的時候我們也不在場啊!

  6.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44條: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 是重利罪構成要件,除收取顯不相當利息外,尚須符合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之要件,此部分可能是須要釐清的地方,且倘對方有恐嚇您或您家人部分,可以蒐證後提出告訴,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 (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7. 2021年9月29日 · 影/地下錢莊怎麼討債? 三餐問候「千萬不要借」 民視新聞網. 2021年9月29日 · 2 分鐘 (閱讀時間) 影音中心/邱雯馨報導. 有些人投資失利或急需要錢,但遇信用破產,身邊親友又無人願意借錢時,會鋌而走險向 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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