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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歐盟委員會因考量電子電器的廢棄物總量每年持續增長,為降低此廢棄物環境破壞的潛在風險,於 2002 年 4 月提出兩個兩項指令- WEEE 與 RoHS 的草案,並於 2003 年 2 月正式對外公佈,目的是防止電子和電器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含量損害保護環境與消費者

  2. 2021年4月19日 · 近期,歐盟生態研究所(Oko-Institut)聯合德國弗勞恩霍夫研究院(Fraunhofer IZM)發布了歐盟RoHS的Pack 15項目報告,該報告涉及:進行新的豁免請求的方法及程序、更新了識別和評估潛在限制物質的方法。. 在本次報告中對7類物質:鈹及其化合物、三氧化二銻、磷化 ...

  3. 有害物質限用指令(英語: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EC,縮寫RoHS)是歐洲聯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 指令(但並非法律),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針對產品成分及在製造上的工程製程標準。

  4. 規範內容. 20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RoHS指令,主要目標在於對電器與電子設備中有害物質的限制,銷往歐盟產品的製造商都必須遵守的強制性法規。 在2011年7月1日發佈RoHS指令修訂版-Directive 2011/65/EU,也就是RoHS2.0。 電子類產品中規範的使用物質含鉛 (Pb)、鎘 (Cd)、汞 (Hg)、六價鉻 (Cr6+)、多溴聯苯 (PBBs) 和多溴聯苯醚 (PBDEs)。 2015年6月4日歐盟修正指令 (EU) 2015/863正式實施,將4項鄰苯二甲酸鹽也納入管制項目。

  5. 2021年3月26日 · 已更新: 2021年3月26日. 歐盟委員會於 2020/3/5 發佈五個有關 RoHS 2.0 指令附錄三 (III) 與附錄四 (IV) 的豁免要求: (EU) 2020/360 、 (EU) 2020/361、 (EU) 2020/364、 (EU) 2020/365、 (EU) 2020/366。. 附錄三:第 9、9 (a)-I,、9 (a)-II、41 條豁免條款 附錄四:第 37、41 、44 條豁免條款 更新 ...

  6. RoHS 是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幾個英文字的縮寫,目前最常見的有歐盟 RoHS 、中國大陸 RoHS 以及韓國 RoHS 。. 內容上大同小異但需特別留意其差異之處,根據銷售地區來判斷必須符合哪一種 RoHS 法令。. 請點選 ...

  7. RoHS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EC) 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電子電機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 該標準已於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於規範電子電器產品的材料及技術標準,使之更加有利於人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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