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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即為通稱的考績獎金。 若能符合相關條件(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除新學年度即可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亦可獲1至2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 計算方式如下,月薪對照表如圖1:[(本薪)+(各式加給)](若已達年功薪最高級給予2倍) [(本薪)+(學術加給)+(主管加給)+(導師加給)+(特教加給)]x (1 or 2) ※注意事項※. 本薪與學術研究加給以8月1號晉升後數額計算。 主管加給、導師加給與特教加給以8月1號晉升前,實 際就職狀況計算。 以上計算方式為通則,若有特殊情況需詳閱「公立高級 中等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另行計算之。 貳、年終工作獎金(年終獎金)
A 君因屬12月份俸給增加,且有中斷任職情形,其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應先依其12月實發數額計算平均日薪,再乘以當月日數(31 日)推算全月份數額,作為年終工作獎金計發的基準, 計算方式如下:
2021年8月20日 · 依照教師待遇條例及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薪級起敘基準表 規定,具備大學學歷的正式教師起敘薪級為第29級,月支金額為22,435元(以下均指新臺幣),學術研究加給為20,700元,若擔任導師工作則有每月導師加給3,000元。 獎金的部分分為考核獎金和年終獎金,通過考核者支給月薪總額1個月的考核獎金 [13] 。 而公務員年終獎金為一個半月,教師也不例外,但有趣的是,其實公務員發給年終獎金並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但每年行政院都會發布該年度的「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以「激勵現職軍公教人員士氣,慰勉工作辛勞」 [14] ,一個半月也成了多年來所依循的傳統。 (二)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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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考績獎金發放流程是什麼?
先感謝板上的前輩老師們 之前很幸運的從學校主任得知 消息,只要12月有公費臨代整日 就可以申請年終獎金 有先爬過文,但還是覺得自己的計算方式不太對 想請教老師們,我從10月到12月,共有全日的代課8天 這樣的話,年終獎金是如何計算呢?.
- 教師之待遇,依本條例行之。
- 教師之待遇,分本薪(年功薪)、加給及獎金。
-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如下: 一、公立學校: (一)國立學校為教育部。 (二)直轄市立學校為直轄市政府。 (三)縣(市)立學校為縣(市)政府。 二、私立學校: (一)專科以上學校為教育部。 (二)高級中等學校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教育部。 但縣 (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其業務.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本薪:指教師應領取之基本給與。 二、年功薪:指高於本薪最高薪級之給與。 三、薪級:指本薪(年功薪)所分之級次。 四、薪點:指本薪(年功薪)對照薪額之基數。 五、加給:指本薪(年功薪)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 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六、薪給:指本薪(年功薪)及加給合計之給與。
前項等級相當之對照,依下列規定認定:. 一、依各類人員與教師等級相當年資採計提敘薪級對照表(如附表)認定之。. 二、教師職前曾任下列職務之年資,如任職時服務單位未建立與公立學校教師一致之敘薪制度,參照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依其初 ...
計算方式: (一)其代課教師申請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比照按日計酬臨時人員之年終工作獎金,依下列規定辦理: 1、年度中在職日數合併計算達三十日者,依其十二月份所支薪酬數額乘以一點五個月乘以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算發給;在職月數比例依當年度 實際在職日數合併計算後,以三十日折算一個月,未滿三十日之畸零日數,以一個月計算,至十二月份所支薪酬數額均以日薪乘以三十一計算 (例如日薪982元,1月至12月間計在職189日;其當年應發給之年終工作獎金為26,637元。 計算方式如下:日薪×31×1.5個月×7/12)。 2、年度中在職日數合併計算未達三十日者,依全年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一點五個月乘以十二分之一計算發給(例如日薪982元,1月至12月間 計在職27日;其當年應發給之年終工作獎金為3,3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