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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14日 · 證人一定要 親自出庭,不可以找代理人或律師。 如果證人在開庭日有事不能出席,可以提前 用書狀向法院請假,請求法院另訂開庭日。 證人如果無故缺席未到,可能會被法院 處以罰鍰。 如果再傳不到,非但罰鍰可能加倍,甚至還有可能會 被拘提,不可不慎。 具結與偽證罪. 證人出庭的時候,法官在確認完證人身份之後,一定會做的事情就是請證人 具結。 具結的意思就是證人 宣示自己接下來的證詞都是真話,沒有說謊,否則願意受到偽證罪處罰。

  2. 2021年5月25日 · 「法律上有規定,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不論是刑事、民事或行政訴訟案件)! 「而如果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法院有權力可以 罰證人錢(罰鍰) ,

  3. 2022年10月3日 · 被傳喚人一定要出庭嗎? 接下來就跟著律師的5個步驟,確認收到的傳票意思是什麼,以及是否要出庭吧! 內容目錄. 第一步:開庭通知書/傳票是什麼? 第二步:確認傳票是真是假? 傳票查詢方式? 第三步:確認被傳喚人的基本資料、身分. 第四步:被傳喚人一定要出庭嗎? 收到傳票一定要去嗎,能否請假,或找人陪同? 第五步:去開庭要準備什麼? 傳票不見怎麼辦? 常見疑問. 第一步:開庭通知書/傳票是什麼? 地檢署或法院開庭通知書或傳票是甚麼? 傳票是在案件的偵查或審理過程中,司法機關為了傳喚被告或證人等人到庭,所寄發的文件,主要規定在刑事訴訟法 第71條 與 第175條。 開庭通知書亦是司法機關為了傳喚告訴人、被告、原告、證人等到庭,所寄發之文件。 為了便於說明及理解,以下統稱傳票。

  4. 2019年5月15日 · 民事證人出庭作證的規定是在舉證期限內出庭。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5. 證人可否不到庭? 證人是對待證事實親自見聞的人,對犯罪的澄清及真實發現佔相當重要的地位,故凡居住在我國領域內,應服從我國法權的人,無分國籍身分,均有在他人為被告的案件中作證的義務。

  6. Q:收到傳票我去當證人,我一定要?. 民眾有配合司法為證人之義務,不管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 證人受到合法的通知或傳喚,如果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是可能會被處以罰鍰的!. 如果再次通知仍然裝死不到,法院甚至可以到證人的工作地點或住家將證人 ...

  7. 2022年3月11日 · 在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中,當證人符合特定條件,法院可以不要求證人具結,直接作證(例如是當事人的配偶或具有一定的親屬關係,參考民事訴訟法第314條第2項、行政訴訟法第151條等)。

  8. 2022年1月29日 · 如何請法官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可以直接帶證人到場嗎?. 2022-01-29. 民事官司的舉證攸關訴訟的結果,而「證人」是一個重要的舉證方法,假如訴訟的爭執事項,有親歷親聞的證人可以在法庭上說出真相,對於真實的發現將有相當程度的助益。. 但是 ...

  9. 審判長對於證人,應先訊問其姓名、年齡、職業及住、居所;於必要時,並應訊問證人與當事人之關係及其他關於證言信用之事項。 第 318 條 審判長應命證人就訊問事項之始末,連續陳述。

  10. 2017年10月10日 · 根據勞工委員會(現勞動部),勞動二字第02276號函釋,證人出庭作證,不算公假,除非是因公司違反勞動相關法令經法院傳喚出庭作證,才能算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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