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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簡章. 壹、報名日期:113年5月28日至6月6日。 貳、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參、考試日期: 第一試 (筆試):113年9月7日至8日。 第二試 (口試):113年12月15日。 肆、應考資格: 伍、考試類科、應試科目: ※各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以正式公告為準 。 ※考試類科視當年用人需求提報辦理,正確考試類科以正式公告為準。 陸、考試方式: 一、本考試分二試舉行,各試均分別錄取。 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 飛航檢查、適航檢查科別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其餘科別第一試為筆試及英語會話,第二試為口試。

  2.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 (三等) 1.外交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及民航人員考試僅設臺北考區。 2.第二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3.承辦單位: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4.試務工作室電話:02-22369188分機3353、3258

  3. 2020年6月1日 · 110/2021【民航特考】考試科目工作內容薪水待遇完整介紹!. 民航人員的工作任務挑戰性高,以飛航管制而言,工作內容包括航空器在起飛、降落及飛航途中,需經由地面飛航管制人員,利用目視、雷達及其他輔助性自動化資訊裝備,並透過無線電 ...

  4. 2024年5月8日 · 用航空局)審查合格之航空駕駛資歷證明或民用航空器維護簽證資歷證 明者,檢附其他足資證明已向主管機關申請之文件影本,並填具 准予 附條件應考申請書 )(附件10),連同報名表件於報名期間內寄出申請。

  5. 2021年5月16日 · 本局航空人員證照檢定申請人排考名單 (學科) 發佈日期: 2021-05-03. 民航局學科檢定注意事項: 1.考生若不克應試,請最遲於檢定日3天前遞送請假單,逾期視同缺考併入考試次數計算;請假單不限格式,內容應包含姓名、檢定類別、檢定日期及請假原因,以e-mail(test@mail.caa.gov.tw;主旨需註明申請學科檢定請假)或傳真(02-23496101)辦理,並請來電02-23496364(09:00~12:00,14:00~17:00)確認。 惟考生自本局第1次通知考試日起6個月內應起始第1次檢定,逾限者應向本局辦理重新報名。 2.檢定日如遇天然災害(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或其他天然災害)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相關連結 )辦理。

  6. 航務管理、飛航諮詢、航空通信、飛航檢查、適航檢查等科別,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繳交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 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期限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 體格檢查之標準,依本考試規則附表三、附表四之規定。 六、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訓練。 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本考試及格,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依相關規定分發任用。 七、本考試 飛航管制 與 航空通信 科別錄取人員,於訓練期滿前,應通過航空英語能力檢定; 飛航管制 科別錄取人員,於訓練期滿前,應通過學科與術科檢定。 未經檢定或未達合格標準者,訓練成績為不及格。 各項檢定之實施及合格標準之認定,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為之。

  7. 2020年8月28日 · 屬單位 本影片簡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介-中文版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介-民航產業版(中文) 重大政策 空運政策白皮書 桃園航空城計畫專區 年報及特刊 民航局年報 民航局70週年紀念刊 本出版品展售門市資訊 大事紀要 (點選標題名稱進入內頁)

  8. 114年起民航特考整併科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調整英文科目成績設限、修正第二試口試占比及體格檢查合格標準. 考試院院會今(21)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為配合用人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需求,因應社會環境整體發展及提升選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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