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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汽車燃料使用費繳款書遺失或因故未收到,可憑車牌號碼或行車執照至各監理單位窗口申請補發。 利用傳真、通信或E-Mail至各監理單位補發。 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超商之多媒體機台補單繳納。

  3. 完成申請啟用後,自用車及機車於每年7月、營業車於每季 (3月、6月、9月、12月)汽燃費開徵期前,監理機關將對同一車主名下登記之所有車輛,依指定之電子方式寄發繳款通知,並取消紙本寄送。. (1)點選申請後,系統將發送「服務啟用通知」至申請人提供的手 ...

  4. 一、適用對象:汽、機車車主,包含個人、公司、行號等。. 二、實施方式:完成本服務申請啟用後,自用車及機車於每年7月、營業車於每季 (3月、6月、9月、12月)汽燃費開徵期前,監理機關將對同一車主名下登記之所有車輛,依指定之電子方式寄發繳款通知 ...

  5. 隱私權政策|網站安全政策 地址:108234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800-080-123(代表號) 監理服務專線:0800-231035 如有監理業務疑問請向全國各監理機關 洽詢 交通部公路局 版權所有 最佳瀏覽畫面1024*768

  6. 還沒有收到的車主請放心,還有一個24小時可以補單的地方為您服務喔!. 就是全台都有設點的便利超商 (統一、全家、萊爾富、OK),車主可以利用超商的多媒體補單機輸入車牌號碼及車主證號,就可以進行補單及馬上繳費了,而且還不用手續費,相當方便,屏東 ...

  7. 為鼓勵車主按時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本所針對申辦「金融機構轉帳代繳汽燃費」,成功繳納113年度汽燃費之自用汽、機車車主辦理「辦約扣 抽現金」抽獎活動。

  8. 營業汽車於每年3、6、9、12月分4季徵收,開徵期限內未收到繳納通知書者,請撥(02)27630155轉400分機申請補發暫住外縣市者,可就近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補發及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