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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康樂A區民活動中心 ———— 區民活動中心 容納人數:60人 會議、研討會/舞蹈教室/藝文藝文活動及表演

  2. 本活動中心每一時段(4小時)收費為基本費+水電費,其分別如下: 一、基本費 1.一般租用:1250元 2.長期租用:875元 二、水電費 1.使用冷氣:1100元 2.不使用冷氣:250元 ※長期租用:每週定期定時使用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

  3. 活動結束後,申請人(單位)應於學校規定之時限內將場地回復原狀交還學校。 如有損壞,應即修復,並負損害賠償責任;未修復者,學校得逕行修復,所需費用由申請人(單位)負擔。

  4. 各活動場地及設備如同一時段有2人以上申請之情形,不論係以何種方式申請,以先提出完整申請書表與應備證件者有優先借用場地權。 為避免重覆申請,請先洽詢承辦單位。

  5. 基本費:(一般)500元/4小時;(長期)350元/4小時 (每週定期定時使用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基本費以長期租用之價金收費) 水電費:(不用冷氣)150元/4小時;(冷氣)1100元/4小時

  6. 正和區民活動中心 | 活動中心 受理期間為 2024/11/01~2024/11/09 承辦單位資訊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民政課 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27239777#310 電郵:mk3313@gov.taipei 傳真:02-27223031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樓(民政課 ...

  7. 【每次以2小時為單位租借】 收費及繳費方式 基本收費(含場地使用費及照明電費),其餘依實際需要收費。

  8. (一)一般租借350元。(二)長期租借245元(每週定期定時使用連續達3個月以上者,基本費以長期租用之價金收費) 二、水電費: (一)不使用冷氣:100元。(二)使用冷氣:350元。三、保證金:4000元(申請人使用後,經本所認定設備無遭受損壞時,保證金應全數無息

  9. 3.攜帶1~2張悠遊卡及租借所需費用。4.每年11月起:開放登記次年1至6月(長期案件)。5.每年5月起:開放登記當年7至12月(長期案件)。 附件 臺北市中山區區民活動中心場地許可使用申請書.docx

  10. 3.攜帶1~2張悠遊卡及租借所需費用。4.每年11月起:開放登記次年1至6月(長期案件)。5.每年5月起:開放登記當年7至12月(長期案件)。 附件 實聯制名冊.doc 臺北市中山區區民活動中心場地許可使用申請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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