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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臺國(二)字第1010074428C號令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環境教育、資訊教育、人權教育、生涯發展教育、海洋教育)。

  2. 生活課程以生活課程核心素養與學習表現,啟發及培養學童第二學習階段「自然科學」、「社會」、「藝術」與「綜合活動」所應具備之學習方法與思考能力,也以學童在生活中經常接觸的素材當作學習內容,連結並奠基四個領域第二學習階段的學習。 生活課程的課程設計以主題統整教學為模式,讓學童從生活學習中,建構與發展相關的知識和能力,以培養涵蓋真、善、美元素的生活課程核心素養。 生活課程是: (一)幫助學童拓展視野與能力的課程。

  3. 2011年9月25日 · 唯在課程總綱中,基本能力係分十項來表述,在生活課程綱要中,則以五個能力主軸來說明,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其關係如下: 十項基本能力 能力指標

  4. 其他人也問了

  5. 生活課程讓兒童繼續透過生活中的遊戲、探索和觀察來認識人、事、物的特性與關係;生活課程讓孩子經由體驗、操作與行動來探究問題、組織知識、學習做事的方法並提升美感經驗;生活課程讓孩子進行創造、感受美的形式,以擴展他們的想像;生活課程讓孩子

  6. CIRN ─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7. 與總綱精神的連結:97 課綱是透過十大基本能力,新課程則以總綱的三面九項核心素養,與生活課程的核心素養作連結。 學生學習成果:97 課綱以能力指標來呈現,新課程則以學習表現、學習表現說明及學習內容等來呈現。

  8. 2011年9月26日 · 生活課程」的教學活動在於使學童從生活情境中,獲得多面向的領悟及整體性處理問題的能力,例如:韻律、視覺以及動作協調的美感,觀察與仔細辨識的能力,合邏輯的說詞或論證能力,提出具想像與創新的主意,進行情感與思想的表達與溝通,不偏執一方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