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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告112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基準. 資料來源: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建檔日期: 111-12-30. 更新時間: 112-01-03. 公告「112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基準」。 附件下載. 公告-112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基準.pdf. 112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基準.pdf. 回上一頁.

  2. 本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各點基準之代碼、共識基準及基準說明如下表。 各點基 準之評核方式為透過評鑑前資料檢閱、實地訪查當天現場檢視、情境訪談等。

  3. 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專區. 1.評鑑作業程序. 2.評鑑基準. 3.評鑑資料. 4.評鑑結果名單. 5.相關連結. 6.產後護理之家介紹懶人包. ::: 衛生福利部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總機電話: (02)8590-6666 傳真號碼: (02)8590-6000.

  4. 公告111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基準. 依據:護理機構評鑑辦法第8條第3項。. 一、公告「111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基準」。. 二、請逕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hw.gov.tw)「首頁/公告訊息」、本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最新消息或本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護動e起來/護產 ...

  5. 2023年1月3日 · 本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各點基準之代碼、共識基準及基準說明如下表。 各點基 準之評核方式為透過評鑑前資料檢閱、實地訪查當天現場檢視、情境訪談等。

  6. 2024年3月12日 · 二、 辦理產後護理之家評鑑之目的如下: ( 一) 評量產後護理之家效能。 ( 二) 提升照護服務品質。 ( 三) 提供民眾產後護理之家選擇。 三、 評鑑方式: 以「實地訪查」方式進行評鑑。 部分項目由評鑑委員於實地訪查前進行線上查核審閱,並於實地訪查時確認。 但個案照護紀錄個人資料,請機構於實地訪查當日提供。 四、 評鑑委員: ( 一) 由本部聘請醫護、管理與環境安全專家學者及具護理機構實務經驗者為評鑑委員;經本部核定後之評鑑委員,需參加評鑑委員共識會,始能進行評鑑作業。 ( 二) 評鑑委員應依相關法規規定,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對評鑑工作所獲悉之各項資訊,應負保密義務,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洩漏。

  7. 衛生福利部委託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辦理113年度「產後護理之家評鑑計畫」,為使今年度接受評鑑產後護理之家瞭解評鑑作業程序及內容,特辦理評鑑說明會。 會中將針對評鑑作業程序、評鑑基準及評鑑注意事項進行說明,並於會後安排與受評機構所轄之地方政府衛生局之業務單位人員說明評鑑配合事項及注意事項,敬請 各產後護理之家機構負責人、防火管理人及受評機構所轄之地方政府衛生局之業務相關人員代表參加。 二、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三、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四、時間、地點 ( 擇一場報名): ( 一) 南區:上午場:113 年7 月4 日( 四) 上午9時 蓮潭國際會館R106 會議室(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