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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必須處於不能清償債務的狀態
- 在台灣,聲請破產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 根據破產法第57條,債務人必須處於不能清償債務的狀態,法院才能宣告其破產。 所謂不能清償債務,是指債務人的財務狀況長期無法償還所欠債務,而非僅是暫時的資金周轉困難或個人不願意還款等情況。 透過破產宣告,債務人可以尋求法律的保障,進行債務協商或資產拍賣等程序,以化解債務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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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 · 申請破產條件為何? 第一、要有可供清償的財產存在. 第二、要有多數債權人(債主)存在. 父母破產會影響到小孩嗎? 實際破產案例分享. 我該如何拋棄繼承? 管轄法院. 應備文件. 費用. 破產諮詢找誰? 延伸閱讀. 破產是什麼? 破產定義介紹. 破產是一個法律用語時,指的是當債務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透過法律程序,將債務人的資產公平地分配債權人(債主),除了受到分配的部分以外,其餘的債權請求權,都視為消滅。 破產法介紹: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台灣個人破產制度為什麼存在? 破產制度設立主要有兩個目的:
法院許可和解聲請後,應即將左列事項公告之:. 一、許可和解聲請之要旨。. 二、監督人之姓名、監督輔助人之姓名、住址及進行和解之地點。. 三、申報債權之期間及債權人會議期日。. 前項第三款申報債權之期間,應自許可和解聲請之日起,為十日以上二個 ...
-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 破產法
1 天前 · 破產是一個重大的決定,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才能進行聲請。根據台灣的破產法規定,個人或公司聲請破產必須滿足兩個主要的條件:負債大於資產,以及擁有兩個以上的債權人。只有同時符合這兩項要件,才能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負債須大於資產
申請破產條件複雜,需要考慮償還能力、前途以至法律責任等因素,萬不能輕率決定。 建議先找我們為你度身訂造還款方案以重組債務,或不需踏上破產一途
一、申請破產的條件為何? 1.要有可以提供清償的財產存在: 法院選任的破產管理人會將財產拍賣或變賣,扣除變賣後的財產,之後將剩餘的錢平均分配給債權人,但是如果債務人並沒有財產的話,法院會依破產法第63條規定駁回破產的申請。 2.需要有多個債權人存在: 如果債權人只有一個,並不會牽涉到第三人的利害關係,可以兩個人自行解決,法院不會准許破產。 二、債務人在申請破產時,需要親自出庭嗎? 基本上,債務人申請破產時需要親自出庭,但也可另外委託律師事務所代為出庭,債務人就不需要親自出庭申請破產了。 三、破產人何時可以解除破產?
2007年1月6日 · 依實務上之見解,申請宣告破產最基本之條件為: 第一、債務人有財產可構成破產財團,且足夠清償破產財團之費用及債務(司法院第25年院字第150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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