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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日至30日(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內以網路提出申請。 二、申請使用道路最多以連續2日為限,且同一申請人每月僅得申請3次。 三、保證金: (一)繳納:申請人於申請當日 晚上12時前
1.申請人應於臨時使用道路日前7日至30日(日曆天,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計入)內以網路提出申請。2.申請使用道路最多以連續2日為限,且同一申請人每月僅得申請3次。3.保證金:
依據「集會遊行法」第9條第1項規定:申請人應於 6日前 提出申請,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 緊急 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6日前申請之限制。
標準作業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之臨時使用道路申請」作業流程圖. 書證表單. 申請道路臨時使用範圍平面圖 (範例).pdf. 使用範圍平面圖.odt. 使用範圍平面圖.pdf. 保證金作業及延期退還申請書 (公司延長擔保使用,一般申請案件勿填).odt. 保證金作業及 ...
線上路權申請(茄萣、湖內、路竹、阿蓮及田寮區) 查詢連結 網路申辦 臨櫃資料 表單下載 線上路權申請(苓雅、前金及新興區) 查詢連結 網路申辦 臨櫃資料 表單下載 線上路權申請(甲仙、杉林、旗山、美濃、內門及六龜區 ...
下一步. 選取路段 、已被申請 (集會) 、已被申請 (臨時道路) 、已被申請 (集會/臨時道路) 、集會禁制區 、活動管制 、緊急申請碼:
服務內容. 1.人民須借用本市各區公所轄管15米以下市區道路時,請依程序檢附申請資料,向區公所提出申請借用道路。. 2.市、區道 (原縣、鄉道)及道路寬度15米以上市區道路請洽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養護工程處)申請。. 3.省道等其他道路請逕洽路權單位。.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申請「使用道路同意書」申請書【(民)表一】。 二、檢附申請負責人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公司團體委託書。
臺北市申請道路臨時使用範圍平面圖範例圖示及說明. 注意事項: 1、請繪製平面圖並提供現場照片,勿使用網路地圖、街景。. 2、 請於平面圖及照片標明道路名稱、 路寬、 車道數及門牌號碼。. 3、 使用範圍請以斜線標註,並註記長、寬( 標註起、迄點)。. 4、 不可 ...
警察局資訊網,內容配合本府系統將於110年6月17日 (星期四)晚間21:00至23:00,進行維護作業, 作業期間可能發生網路瞬斷或其他異常情形,請申請辦理使用道路同意文件或臨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