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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2月27日 · 當選無效之訴,是針對「當選人」,被告是「當選人」而不是「選舉委員會」。簡單來說:「當選無效」之訴,就是認為「當選人」出了「違法的奧步」、用違法的手段來選舉。

  2. 當選人本身涉有相關當選無效事由之犯罪(包括與其他人如競選幹部 或親屬共犯之) (1) 檢察官對當選人就相關情事提起公訴,應同時提起當選無效

  3. 2018年11月26日 · 選舉無效」之訴和「當選無效」之訴都是公職人員選舉結果最常出現的訟案,但兩者有何不同? 粉絲專頁「丹尼老師的公民教室」以一張圖表,簡易點出兩者的差異,前者被告為選舉委員會,後者則是當選人為被告。

  4. 當選人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依法院確定判決認定之事實,候選人得票數有變動致影響當選或落選時,主管選舉委員會應依法院確定判決認定之事實,重行審定。

  5. 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確定後,同時課以任職 期間相同薪資之「罰鍰」,是否屬於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為裁罰性不利 處分、與當選無效事由是否構成一事二罰等,涉及選舉事務及該法相關規 定,宜由相關主管機關審酌判斷

  6. 2022年9月18日 · 當選無效訴訟,係指「當選者計票數字有誤且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或「當選人有第1、2款所定不法行為」者,得於投票結果公告後30日內,以當選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7. 關,故選罷法規定檢察官可以作為原告,提起當選無效之民事訴 訟。 倘若該當選人之行為另涉犯刑事法律,例如:刑法賄選罪,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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