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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法 967第1項規定,「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者,為直系血親。 也就是生下自己、或是被自己生下的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子女⋯⋯等等。

  2. 1. 直系血緣關係. 民法中對於 直系血親 的定義是「 己身所從出者 」或「 從己身所出者 」(民法§ 967 第 1 項)。 也就是「 生下自己的人 」和「 自己生下的人 」這兩種關係的直線延伸,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等等。 2. 輩分低於自己,指的是以親屬世系而言, 與自己的子女同輩、或是更往下的輩分 ,除了自己的子女外,姪子(女)、外甥(女)等等,都是輩分低於自己的卑親屬。 綜上,直系血親卑親屬必須 同時是自己的直系血親與卑親屬 ,所以子女、孫子女等都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而姪子(女)、外甥(女)則是旁系血親卑親屬。 收養的子女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嗎?

  3. 2021年7月29日 · 我們來看看民法繼承順位圖是怎麼安排的。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這是所謂的法定繼承人順位表。 圖/85010 這是所謂的法定繼承人順位表。

  4. 其他人也問了

  5. 針對血親的親系,可以分為直系血親,以及旁系血親。 1.直系血親 白話來說,就是以自己為準,往上看指生出自己的人,往後看指自己生出的人(比如兒女、孫兒女以下)。 2.旁系血親 所謂旁系血親,指雖然不是直系血親,不過跟自己有同源關係的血親。

  6. 2018年10月31日 · 民法第967條第1項:「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民法第967條第2項:「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民法第968條前段:「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

  7. 直系血親尊親屬為「己身所從出」的親屬,也就是生下自己的人及向上延伸生下父母的人等等,例如:祖父母、父母;直系血親卑親屬為「從己身所出」,也就是自己所生下的人及向下延伸子女生下的人等等,例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旁系血親是指直系血親以外,但和自己血脈同源的親屬。 親等計算.

  8. 直系血親在親屬關係上是「縱向」的直線關係。 旁系血親則是「非直系血親,但是與己身出於同源的血親」,在血緣系統上,呈水平關係)橫向聯繫)的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