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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2. 一、凝聚鄉內南北居民的感情,並藉著活動的舉辦,提高鄉民長輩精神生活品 質並落實照顧老人福祉。 二、藉由結合社區休閒活動與交流,讓鄉內長輩感受公部門、晚輩的照顧,拉

  3. 服 務 地 址 l 972 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62號 服 務 電 話 l 03-8612116~8 報 修 專 線 l 03-8611106 服 務 傳 真 l 03-8611185、03-8611131 服 務 信 箱 l shlin@nt.shlin.gov.tw

  4. 學生交通或住宿費,本人確認符合「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辦理和平 村國、高中學生交通及住宿費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若有不實, 願自行歸還自花蓮縣秀林鄉公所領取和平村國、高中學生交通/

  5.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清潔隊103年5月1日至103年09月30日止施政工作報告 類別 工作項目 辦理 備註 清潔類 一、環保業務 (一)資源回收: 1、辦理103年度資源回收宣導講座計4場次。

  6.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秀林鄉公所為積極推動本鄉農業產業發展,鼓勵本 鄉農民從事農業生產,增進農民經濟效益,以提昇農民生活品質,特定本計

  7. 壹、 計畫依據: 本鄉112年度施政計畫暨和平村產業回饋金動支計畫辦理。. 貳、 計畫目的: 執行和平社區基礎環境改善工作,藉以帶動社區總體營造及觀光相關產業,凝聚部落居民共識,建立社區內成為太魯閣族文化及生態導覽解說等深度旅遊之示範社區,藉由初期 ...

  8. (一)申請人須設籍花蓮縣秀林鄉(以下簡稱本鄉)和平村(以下簡稱本村 )滿五年(含)以上,就讀大專院校以上(含日、夜間大學部、二 專、二技、四技、碩博士班)之學生(不含就讀空中大學及空中專校)。

  9. (2)填妥附件報名表送至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農業經濟課(花蓮縣秀林鄉秀林村 秀林路62號)。 (3)電話報名:03-8612116轉分機522、523、524

  10. 納 骨塔等相關設施完成啟用後, 再追至墓地使用以10 年為限,通知墓主於期限屆滿一個月內自行掘起洗骨晒乾、 消毒裝入骨罈,並存放於合法使用納靈( 納)骨堂,原墓基無條件收回。. 使用期限屆滿掘起洗骨時,如發現屍體尚未腐盡(蔭屍)者,得申請延長年限再掘起洗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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