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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身為竊盜罪初犯,他急需知道刑期多久,還有竊盜罪初犯刑期會重嗎? 竊盜罪初犯和解容易嗎? 我們收到他的竊盜罪刑責、罰金諮詢後,就立即為他解答疑惑。

  3. 2022年6月17日 · 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的案件,雖然無法因爲和解而撤銷告訴,但若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行為人在 初犯且有悔意 的狀況下,得向法院爭取從輕發落,便有機會 視案件的狀況,爭取到不起訴、緩起訴、減刑、緩刑或者是易科罰金等較輕的罰責。 而倘若偷盜之物的金額不高,依 刑法§61第2款,犯竊盜罪,其情節輕微,認為依 刑法§59 減刑後仍嫌過重者,得免除其刑。 竊盜罪和解金要多少錢? 舉個實際案例. 一名婦人至百貨進行採購時,將2罐總價值 66元的鳳梨罐頭 放進購物袋,但至櫃台結帳時,卻只拿出米酒結帳,店員發現後調閱監視器向警方報案,而婦人犯後懊悔自責,自知不該貪小便宜, 以5000元和百貨業者達成和解。

  4. 6 天前 · 刑事案件:提告後 2 週就會收到地檢署傳票,偵查後如果檢察官要起訴,則在大約 2 個月內就會再收到法院傳票。 但律師提醒您,即使確定自己會被告,在收到警局通知書時,仍得再度確認通知書上的資訊是否正確,以及「 案由 」是否跟自己預想的相同 ...

    • 收到傳票的意義
    • 開庭當日流程
    • 做筆錄應注意事項
    • 偵訊結束後的處分
    • 請律師陪同偵訊出庭,有什麼幫助?
    • ? 專業律師怎麼說?

    (一)傳喚到庭

    檢察官為調查犯罪認為有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之必要,可以用「傳喚」或「拘提」的方式讓嫌疑人接受訊問(做筆錄),而「收到傳票」,表示檢方係以「傳喚」的方式請您到庭,但若經傳喚未到庭,檢方即可能改用「拘提」的方式請您到庭了。 透過以上比較,「傳喚到庭」還是比被「拘提到庭」要好得多。收到傳票,就是檢察官選擇以傳喚的方式請您到庭說明,至少您還有機會在做筆錄前,好好利用這段緩衝時間準備,多了解自己的權利及相關規定,可以提升自己的防禦能力。

    (三)建議被告應配合到庭

    1. 開庭程序可以讓我們瞭解檢察官辦案的方向、進度及心證,有利於後續辯護的準備。 2. 開庭程序提供機會陳述意見,不論係辯明自己無罪或認罪求情,對於被告而言,並非全然有害無益。

    (一)提前報到

    傳票上會記載開庭時間、地點,應攜帶「身分證件」及「傳票」提前至地檢署櫃檯報到。 報到櫃台會核對您的身分證件及傳票並告知您今日偵查庭的法庭位置,開庭程序均不對外公開,但法庭門口會有螢幕顯示目前開庭進度,法警會在輪到您的案件時,請您進入法庭應訊。

    (一)沉默是金,重點回答

    針對問題回答,無須描述過多細節,言多必失,反而可能入己於罪。

    (三)可請求調查對己有利的證據

    1. 證據可能有保存期限 如監視器錄影資料(可能經過數日即被覆蓋)、通聯紀錄(通常保存半年)、關鍵證人證詞(如後續出境即無法釐清事實)等,若未於第一時間調查保存,後續即可能有「證據滅失」或「客觀上無法調查」之情形,甚而導致冤案。 2. 聲請調查證據,應請求「記明筆錄」 被告雖有聲請調查有利證據的權利,但若未記明筆錄,後續如檢警單位因疏失或認為無調查必要而未調查,將可能妨礙日後在訴訟上的舉證及防禦,故調查之聲請應請求記明筆錄,以免將來口說無憑。

    (四)被告無「自證己罪」之義務

    1. 被告可以自由陳述,也可以選擇行使緘默權,並無認罪的義務。 2. 被告不必提供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一)聲請羈押

    ? 偵查階段:一次羈押「二個月」為限,得聲請延長一次。

    (二)飭回、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延伸閱讀:《律師解析「拘捕、聲押、羈押」三部曲》

    確認罪名、案情,討論認罪與否之利弊得失。
    事先模擬訊問過程可能出現的狀況及問題。
    事先討論是否請求調查有利證據。
    確保訊問過程未受刑求、脅迫、利誘等不正對待。

    偵訊過程中,受訊者孤身一人進入陌生的訊問環境,與外界隔離,不清楚事態發展及檢方掌握的資訊內容,卻要面對龐大的問話壓力,且訊問的問題往往同時包含「基礎事實」及「法律要件」,受訊者很可能因為不清楚法律概念而不知該如何回答,甚至可能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受到不當誤導,或者無法承受偵訊過程的壓力,進而承認自己沒犯的罪行,導致冤案的發生。本文舉例說明偵訊階段作筆錄可能出現的高壓情境及常見的應訊誤區,然應視案情及證據的調查適時調整應對策略,本平台推薦於全台灣北、中、南專業可靠的法律團隊,建議委請專業律師協助,以保障自身權利。 與本文作者聯絡 加註警語:本文內容僅供讀者為一般性參考,個案特定情形仍需經您諮詢專業人士以評估能否適用,因此,我們建議您應就遇到的問題尋求適當的專業意見。

  5.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6. 刑法第 320 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7. (1)竊盜刑法第二十九章所列各) ( )筆(次) (2)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筆(次 ... 請問從被抓到攜帶安.從收到傳票跟勒戒要多久 時間?因為是初犯所以不知道要多久時間 回 應:阿祥 日期:2019-05-20 23: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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